本网讯(通讯员 彭洁)想要逃避酒驾处罚的理由千千万,个别驾驶人竟将酒驾的原因“甩锅”给槟榔,可是槟榔表示,“这个锅,我不背”。近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就查获一起“甩锅”槟榔的酒驾违法行为。 2月7日下午,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国道348线附近巡逻时,查获驾驶员龚某酒后驾驶三轮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龚某立刻辩称自己是咀嚼了槟榔才会显示体内含酒精,在民警的进一步盘问下,龚某终于无法自圆其说,承认当天中午喝酒后驾驶三轮车准备回家,结果没想到被日常巡逻中的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严厉批评了龚某的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任何花言巧语在检测面前都是无用功,不要为酒驾找借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远离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