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交巡警警示曝光两起酒驾案例

时间: 2024-03-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9739

春运进入尾声,亲朋好友聚散离合,免不了饭局上的喝酒助兴,但一定要切记,远离酒驾,才能平安回家。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自春运以来,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对部分酒驾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案例一

2月23日12时30分许,民警在屏锦镇514省道31公里路段,当场查获罗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罗某酒精含量为69.8mg/100ml。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某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月23日12时50分许,民警在国道318线19893公里路段,当场查获驾驶员郑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郑某酒精含量为35mg/100ml。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通讯员 罗亚莉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梁平交巡警警示曝光两起酒驾案例

春运进入尾声,亲朋好友聚散离合,免不了饭局上的喝酒助兴,但一定要切记,远离酒驾,才能平安回家。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自春运以来,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对部分酒驾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案例一

2月23日12时30分许,民警在屏锦镇514省道31公里路段,当场查获罗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罗某酒精含量为69.8mg/100ml。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某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月23日12时50分许,民警在国道318线19893公里路段,当场查获驾驶员郑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郑某酒精含量为35mg/100ml。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通讯员 罗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