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昨日,记者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获悉,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程序合法有效,高新区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公众法治建设参与感。 据了解,为落实市级要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严格要求起草部门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或征求意见期限不足的,一律不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发回重新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高新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重大决策等文件92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采纳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率达到100%,有力推动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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