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引发矛盾 释法明理达成调解

时间: 2024-04-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41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公司搬迁至距现办公地40公里外,员工不愿去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近日,南岸区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了一批因公司搬迁引起的涉劳动纠纷,有效减少了衍生仲裁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重庆某环保材料公司系某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下游配套供应商,该企业考虑实际经营状况拟整体搬迁至距离现生产经营场所40余公里外的江津区某工业园区。

在得知公司上述决定后,有37名员工不愿变更其工作地点,要求继续在现址工作或给予高额赔偿。但该企业认为,厂址搬迁系企业在经营期间对生产经营场所的自主变更,并且公司也为员工提供了300元左右的通勤补贴、通勤大巴及员工宿舍,如员工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可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应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款项。

因双方协商未果,多名员工遂集体到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求助。

为深入妥善化解该批矛盾纠纷,南岸区法院指派速裁法官助理进行诉前调解。

最终,在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调处下,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公司搬迁引发矛盾 释法明理达成调解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公司搬迁至距现办公地40公里外,员工不愿去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近日,南岸区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了一批因公司搬迁引起的涉劳动纠纷,有效减少了衍生仲裁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重庆某环保材料公司系某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下游配套供应商,该企业考虑实际经营状况拟整体搬迁至距离现生产经营场所40余公里外的江津区某工业园区。

在得知公司上述决定后,有37名员工不愿变更其工作地点,要求继续在现址工作或给予高额赔偿。但该企业认为,厂址搬迁系企业在经营期间对生产经营场所的自主变更,并且公司也为员工提供了300元左右的通勤补贴、通勤大巴及员工宿舍,如员工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可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应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款项。

因双方协商未果,多名员工遂集体到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求助。

为深入妥善化解该批矛盾纠纷,南岸区法院指派速裁法官助理进行诉前调解。

最终,在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调处下,成功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