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帮忙,被拖欠这么久的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日前,大渡口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拖延近两年的劳动合同纠纷,经调解成功化解,张某某拿到工资后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2021年9月,女子张某某入职重庆某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业务员,双方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4000元底薪加提成。 2022年7月,张某某离职时,其客户某机械制造厂尚欠公司15万余元合同款。公司便向张某某出具了一张8342元工资的欠条,约定张某某追回该15万余元合同款后再支付所欠工资。之后,张某某多次向机械制造厂催款,至今年4月仍有6万余元合同款未收回。 张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大渡口区检察院,诉说了其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全部过程。 4月9日,大渡口区检察院受理了张某某与重庆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申请支持起诉一案。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申请支持起诉文书及相关材料,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考虑到双方就案件认定的拖欠劳动报酬事实并无异议,办案检察官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并提醒公司应从法律、事理、人情三个方面思考问题。 从法律上讲,公司不能克扣张某某的应得工资,尤其是底薪,在8342元工资款中,提成仅占千元左右,底薪占绝大部分。从事理上讲,公司无权要求张某某在离职后仍然继续为其追款,张某某出于对过去工作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不应成为被克扣其工资的理由。从人情上讲,因为客户没有完全回款,导致张某某长时间维权无果,双方产生了隔阂、矛盾,公司的行为显得不近人情。 听完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同意立即支付拖欠张某某的工资,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时隔近两年,张某某终于收到了被拖欠的8342元工资。4月10日,张某某向大渡口区检察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通讯员 马 弘 梁小燕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