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志军 向勇)近日,黔江区城东司法所与派出所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为矛盾双方架起“连心桥”,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4月21日,11岁的未成年人高某在黔江某河堤骑自行车时,不慎将3岁幼童刘某撞倒,致刘某左眼睑挫伤、眶骨骨折。事发后,高某监护人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刘某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自行协商未果,遂向城东街道驻派出所调解室申请调解。 5月10日,城东司法所、派出所联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人员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与双方法定监护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协调劝导,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经反复调解,最终当事双方互相让步,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