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 雪)5月17日,永川区法院卫星湖法庭在卫星湖街道石龟寺村吕祥杰乡贤评理堂巡回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乡贤吕祥杰与承办法官携手将该案成功调解。 李某与郭某于2016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小儿子郭某某由李某抚养教育,郭某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自2022年11月起,因李某与郭某之间矛盾激化,郭某开始拖欠小儿子的抚养费。李某认为,原定的5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郭某某的生活需要,遂以郭某某的名义起诉要求郭某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李某与郭某之间的怨气较大,遂决定将该案搬到双方户籍地的乡贤评理堂开庭审理。 吕祥杰从亲情、伦理、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利害关系,李某、郭某庭后表示听从吕祥杰的调解建议,双方当场达成了自2024年6月起由郭某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与吕祥杰趁热打铁,劝说郭某付清了之前拖欠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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