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公安民警教你避坑求职陷阱

时间: 2024-05-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94

又到一年毕业季,为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月“五进”活动,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5月22日,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刑警支队走进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用知识讲座和有奖问答的方式,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有趣的法治讲座,提高毕业生们识别求职陷阱的能力。

传销有三大特征

“传销活动的收益均为非法获利,一律依法没收。”“万变不离其宗,传销手法无论怎么变,只要符合以下特征,就很可能是传销!”

结合近几年大学生参与传销的情况,民警讲解了传销的法律定义,通过播放宣传片、剖析典型案例,介绍了新型传销往往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赚钱”为噱头,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承诺全额甚至更高额返款消费款、入门费等,诱骗大学生和求职者投入资金,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经侦民警提示同学们要牢记传销三大特征:一是缴纳入门费,二是通过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三是团队计酬,根据发展人员业绩作为计酬返利依据。民警提醒广大毕业生切莫因为求职创业“心切”,而陷入传销骗局。

签订合同注意四类手段

针对同学们即将毕业,在求职创业中可能遇到合同诈骗,民警总结了“名不符实”“诱敌深入”“漫天过海”“脚底抹油”四类常见作案手段,揭露了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虚构项目、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伪造票据、先舍后取钓大鱼的“猫腻”。

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同学们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忽略纸质约定,凡事“多核实”“仔细看”,切勿因对方抛出的蝇头小利而盲目信任,多问几个“为什么”。

合同是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然而很多人在签合同的时候放松下来,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永川警方提示同学们,“擦亮双眼”是防骗的关键,增强法治意识,才能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通讯员 周红宇 记者 叶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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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公安民警教你避坑求职陷阱

又到一年毕业季,为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月“五进”活动,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5月22日,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刑警支队走进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用知识讲座和有奖问答的方式,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场有趣的法治讲座,提高毕业生们识别求职陷阱的能力。

传销有三大特征

“传销活动的收益均为非法获利,一律依法没收。”“万变不离其宗,传销手法无论怎么变,只要符合以下特征,就很可能是传销!”

结合近几年大学生参与传销的情况,民警讲解了传销的法律定义,通过播放宣传片、剖析典型案例,介绍了新型传销往往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赚钱”为噱头,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承诺全额甚至更高额返款消费款、入门费等,诱骗大学生和求职者投入资金,发展下线获取提成。

经侦民警提示同学们要牢记传销三大特征:一是缴纳入门费,二是通过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三是团队计酬,根据发展人员业绩作为计酬返利依据。民警提醒广大毕业生切莫因为求职创业“心切”,而陷入传销骗局。

签订合同注意四类手段

针对同学们即将毕业,在求职创业中可能遇到合同诈骗,民警总结了“名不符实”“诱敌深入”“漫天过海”“脚底抹油”四类常见作案手段,揭露了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虚构项目、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伪造票据、先舍后取钓大鱼的“猫腻”。

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同学们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忽略纸质约定,凡事“多核实”“仔细看”,切勿因对方抛出的蝇头小利而盲目信任,多问几个“为什么”。

合同是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然而很多人在签合同的时候放松下来,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永川警方提示同学们,“擦亮双眼”是防骗的关键,增强法治意识,才能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

通讯员 周红宇 记者 叶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