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三个导向”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时间: 2024-06-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571

本网讯(通讯员 陈海月)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以效能为导向,用实、用活、用好村居法律顾问,促进全方位深度参与社区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在以问题为导向,用实村(居)法律顾问方面,依托全区30个司法所,对220个村(居)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度调研,针对调研中反映的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性不高、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制定印发了《黔江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服务质量要求,落实完善考核机制,做实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来,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服务3304件次,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30个百分点。

在以需求为导向,用活村(居)法律顾问方面,针对区域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不足,按照“全覆盖+重点覆盖”的导向,对于法律服务需求不高的乡镇按照1乡镇1顾问覆盖全村(居)的原则配备,对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乡镇,企业、园区集中的乡镇(街道)按照每个村(居)不少于1名村(居)法律顾问的原则配备,破解了山区村(居)顾问资源不足的难题,有效盘活村(居)法律顾问资源。

在以效能为导向,用好村(居)法律顾问方面,探索创新了“1+2”效能评价模式即1套对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量化评分标准,2个包括村居组织、司法所在内的评价主体,确保了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能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落实了末位淘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今年来,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87件,开展法律援助咨询740件,下村(居)宣传63次,协助村(居)审核重大合同3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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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三个导向”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本网讯(通讯员 陈海月)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以效能为导向,用实、用活、用好村居法律顾问,促进全方位深度参与社区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在以问题为导向,用实村(居)法律顾问方面,依托全区30个司法所,对220个村(居)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度调研,针对调研中反映的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性不高、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制定印发了《黔江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服务质量要求,落实完善考核机制,做实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来,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服务3304件次,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30个百分点。

在以需求为导向,用活村(居)法律顾问方面,针对区域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不足,按照“全覆盖+重点覆盖”的导向,对于法律服务需求不高的乡镇按照1乡镇1顾问覆盖全村(居)的原则配备,对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乡镇,企业、园区集中的乡镇(街道)按照每个村(居)不少于1名村(居)法律顾问的原则配备,破解了山区村(居)顾问资源不足的难题,有效盘活村(居)法律顾问资源。

在以效能为导向,用好村(居)法律顾问方面,探索创新了“1+2”效能评价模式即1套对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量化评分标准,2个包括村居组织、司法所在内的评价主体,确保了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能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落实了末位淘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今年来,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87件,开展法律援助咨询740件,下村(居)宣传63次,协助村(居)审核重大合同3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