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部门做好“行刑衔接” 守护生态环境

时间: 2024-06-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943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50件、罚款2950.42万元。

纵深推进迭代升级环境司法协作

今年以来,我市法检公司环5部门持续深化制度机制、聚焦大案要案、推进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成效得到巩固提升。其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川渝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川渝两省市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市高法院制定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的规定》,全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综合受案模式和集中管辖制度,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全部归由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全力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单位签订长江流域协作文件29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嘉陵江、乌江、龙溪河等长江干支流、上下游的全流域、全方位检察保护机制。

不断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等多跨协同共推生态环境大保护工作。如重庆市公安局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立渝黔、渝黔鄂、川渝等联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机制。

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立足执法司法本职,一体推进全市政法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50件、罚款2950.42万元;公安机关侦办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40件,破案232件,移诉262件567人;检察机关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逮捕案件36件62人,批准逮捕23件41人,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起诉案件390件523人,起诉164件281人,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7件,立案3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8件,参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7件;审判机关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70件、审结563件,追究刑事责任220人。

同时,各部门始终将修复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处罚、污染事件调查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一案双查”,2024年以来筛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25条;市高法院用好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中心船舶等,全力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司法办案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处,清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河道8.3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737吨,复垦耕地193.6亩,并新增生态司法修复基地4个;市公安局环保、森林、水警等警种,推行河库警长制、山林警长制,切实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今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题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并不断拓宽与其他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领域,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信息共享深度,提高联动攻坚协同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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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部门做好“行刑衔接” 守护生态环境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50件、罚款2950.42万元。

纵深推进迭代升级环境司法协作

今年以来,我市法检公司环5部门持续深化制度机制、聚焦大案要案、推进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成效得到巩固提升。其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川渝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川渝两省市违法线索互联、调查取证互助、处理结果互认;市高法院制定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的规定》,全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综合受案模式和集中管辖制度,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全部归由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全力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单位签订长江流域协作文件29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嘉陵江、乌江、龙溪河等长江干支流、上下游的全流域、全方位检察保护机制。

不断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等多跨协同共推生态环境大保护工作。如重庆市公安局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立渝黔、渝黔鄂、川渝等联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机制。

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立足执法司法本职,一体推进全市政法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450件、罚款2950.42万元;公安机关侦办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40件,破案232件,移诉262件567人;检察机关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逮捕案件36件62人,批准逮捕23件41人,受理环境资源类审查起诉案件390件523人,起诉164件281人,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7件,立案3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8件,参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7件;审判机关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70件、审结563件,追究刑事责任220人。

同时,各部门始终将修复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处罚、污染事件调查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一案双查”,2024年以来筛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25条;市高法院用好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中心船舶等,全力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司法办案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处,清理被污染或非法占用河道8.3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737吨,复垦耕地193.6亩,并新增生态司法修复基地4个;市公安局环保、森林、水警等警种,推行河库警长制、山林警长制,切实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今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题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并不断拓宽与其他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领域,加强资源整合力度、信息共享深度,提高联动攻坚协同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