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协作合力 共护流域生态安全

时间: 2024-06-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423

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重庆五中法院、万州法院与四川达州中院、万源法院,陕西紫阳法院开展川渝陕毗邻地区汉江上游(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工程司法协作,进一步凝聚汉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共同保护长江、汉江上游(任河流域)生态环境,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安全。

会上,万州法院、万源法院、紫阳法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重庆环境资源法庭(重庆五中法院)副庭长蒋晓亮、四川达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其安分别作指导发言。万州法院、万源法院、紫阳法院签署《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工程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夯实人民法院环境司法在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出席会议。万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剑波主持会议。

据悉,任河为长江支流汉江的最大支流,系秦巴文化的发祥地、长江上游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协议》明确,要以河流廊道建设为主线,建立河流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协作制度,形成各法院为“纽扣”的流域治水分段保护机制。要分区分类开展河流廊道生态司法保护建设,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创新适合流域保护的司法治理新模式,维护流域生态安全。要开展流域内法律事务司法协作,深入案发地、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巡回审判,利用各法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实时推送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成果、典型案例。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万源法院白沙法庭(旅游环保法庭)诉讼服务站、法治文化长廊、“云视万源”调解平台、家事调解室等,并围绕环境司法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难点等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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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协作合力 共护流域生态安全

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重庆五中法院、万州法院与四川达州中院、万源法院,陕西紫阳法院开展川渝陕毗邻地区汉江上游(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工程司法协作,进一步凝聚汉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共同保护长江、汉江上游(任河流域)生态环境,确保“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安全。

会上,万州法院、万源法院、紫阳法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重庆环境资源法庭(重庆五中法院)副庭长蒋晓亮、四川达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其安分别作指导发言。万州法院、万源法院、紫阳法院签署《川渝陕毗邻地区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工程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夯实人民法院环境司法在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出席会议。万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剑波主持会议。

据悉,任河为长江支流汉江的最大支流,系秦巴文化的发祥地、长江上游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协议》明确,要以河流廊道建设为主线,建立河流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协作制度,形成各法院为“纽扣”的流域治水分段保护机制。要分区分类开展河流廊道生态司法保护建设,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创新适合流域保护的司法治理新模式,维护流域生态安全。要开展流域内法律事务司法协作,深入案发地、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巡回审判,利用各法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实时推送环境资源审判经验成果、典型案例。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万源法院白沙法庭(旅游环保法庭)诉讼服务站、法治文化长廊、“云视万源”调解平台、家事调解室等,并围绕环境司法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难点等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