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重庆市潼南区法院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法院深化落实《川渝地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精神,携手跨域协同执行,统筹协调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协助配合,为一起执行案办理了23套商铺产权证。 2019年,李某、傅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需退赔586名集资参与人5400余万元。经潼南区法院深入调查,发现傅某配偶于2014年在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了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的23套商铺,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该商铺仍登记在开发商公司名下。 在执行过程中,潼南区法院对该23套商铺公开挂网拍卖,买受人胡某以最高价竞得,但由于多种原因,买受人胡某持成交裁定后迟迟未能领取产权证书,而集资参与人也一直无法及时获得退赔。 为实质化解信访风险,着力解决胡某的急难愁盼问题,潼南区法院决定依托川渝执行联动机制,商请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法院跨域协同执行。6月6日,潼南区法院成功将案涉商铺交付给了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