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鼓励大众“随手拍”参与监督

时间: 2024-06-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39

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联动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取得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成效:

突出不文明行为得到遏制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餐饮浪费、网络乱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如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在公共场所劝导养犬群众9000余人次,市公安局查处各类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依法处罚1901起;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市公安局共查处违法停车533万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0.9万起、行人乱穿马路1.2万余人次,打掉飙车“炸街”团伙115个;针对“餐饮浪费”,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1万余户,查办相关案件1980件;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劝阻制止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大操大办等不文明行为8000余起。问卷调查显示,市民对不文明行为治理成效的满意率达92.01%。

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不断地宣传发动、培育引导和依法治理,《条例》中的14个方面文明行为规范得到了较好落实。执法检查组将本次问卷调查与2019年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不文明行为的群众反映占比明显下降。比如,反映“随地吐痰、丢垃圾”的占比由95.50%下降到35.32%,反映“遛犬不牵绳”的占比由86.52%下降到36.28%,反映“行人不遵守红绿灯”的占比由83.89%下降到28.46%,反映“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占比由81.63%下降到23.43%,反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占比由79.74%下降到17.84%,反映“乘车不排队乱占座”的占比由75.65%下降到18.27%。《条例》的出台与施行以及治理,有效遏制了突出不文明行为,推动了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问题:

新的不文明行为逐渐多发

一些突出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如“遛犬不牵绳、粪便不清理、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和“公共场所说脏话、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丢烟头”仍位列前两位;农村不文明行为中排名前三的则为“大操大办比排场”“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赶集占道摆摊”;网络不文明行为中排名前三位的则是“低俗用语、虚假信息”“随意传播网络隐私”“恐吓、恶意诋毁等网络暴力”,表明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突出不文明行为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

部分新的不文明行为呈上升趋势。从区县执法检查及问卷调查的情况看,一些诸如快递配送车占用人行道行驶、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河滩及露营基地随意丢弃垃圾、垃圾不按规定分类、公共场所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网络直播乱象等不文明行为逐渐多发。问卷调查显示,“外卖、快递配送车占用人行道行驶”已成为新的城市十大不文明行为之一,群众反映占比达21.72%。

不文明行为具有随机偶发、小事高频的特点,对其监督除了执法部门的巡查外,主要依赖群众的投诉举报。目前,市民劝阻、监督不文明行为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主动举报不文明行为的线索较少;一些商圈、热门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也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扰乱公共服务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不敢主动劝导和制止。

建议:

鼓励群众参与加大监督力度

对于上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执法联动,开展“德法相伴·文明相随”行政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执法部门间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水平,实现“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不文明行为协同治理,推动不文明行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执法针对性。

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各类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网络投诉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不文明行为,优化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还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让普法宣传有趣有料有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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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鼓励大众“随手拍”参与监督

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联动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取得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

成效:

突出不文明行为得到遏制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餐饮浪费、网络乱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如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在公共场所劝导养犬群众9000余人次,市公安局查处各类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依法处罚1901起;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市公安局共查处违法停车533万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0.9万起、行人乱穿马路1.2万余人次,打掉飙车“炸街”团伙115个;针对“餐饮浪费”,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1万余户,查办相关案件1980件;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劝阻制止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大操大办等不文明行为8000余起。问卷调查显示,市民对不文明行为治理成效的满意率达92.01%。

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不断地宣传发动、培育引导和依法治理,《条例》中的14个方面文明行为规范得到了较好落实。执法检查组将本次问卷调查与2019年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不文明行为的群众反映占比明显下降。比如,反映“随地吐痰、丢垃圾”的占比由95.50%下降到35.32%,反映“遛犬不牵绳”的占比由86.52%下降到36.28%,反映“行人不遵守红绿灯”的占比由83.89%下降到28.46%,反映“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占比由81.63%下降到23.43%,反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占比由79.74%下降到17.84%,反映“乘车不排队乱占座”的占比由75.65%下降到18.27%。《条例》的出台与施行以及治理,有效遏制了突出不文明行为,推动了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问题:

新的不文明行为逐渐多发

一些突出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如“遛犬不牵绳、粪便不清理、违规饲养大型烈性犬”和“公共场所说脏话、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丢烟头”仍位列前两位;农村不文明行为中排名前三的则为“大操大办比排场”“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赶集占道摆摊”;网络不文明行为中排名前三位的则是“低俗用语、虚假信息”“随意传播网络隐私”“恐吓、恶意诋毁等网络暴力”,表明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突出不文明行为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

部分新的不文明行为呈上升趋势。从区县执法检查及问卷调查的情况看,一些诸如快递配送车占用人行道行驶、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河滩及露营基地随意丢弃垃圾、垃圾不按规定分类、公共场所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网络直播乱象等不文明行为逐渐多发。问卷调查显示,“外卖、快递配送车占用人行道行驶”已成为新的城市十大不文明行为之一,群众反映占比达21.72%。

不文明行为具有随机偶发、小事高频的特点,对其监督除了执法部门的巡查外,主要依赖群众的投诉举报。目前,市民劝阻、监督不文明行为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主动举报不文明行为的线索较少;一些商圈、热门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也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扰乱公共服务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不敢主动劝导和制止。

建议:

鼓励群众参与加大监督力度

对于上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执法联动,开展“德法相伴·文明相随”行政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执法部门间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水平,实现“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不文明行为协同治理,推动不文明行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提高执法针对性。

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各类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网络投诉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不文明行为,优化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还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让普法宣传有趣有料有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