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长寿区法院驻院综合调解室高效解纷“秘籍”

时间: 2024-06-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479

近年来,长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理念,于2019年设立“寿乡情理调解室”,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简分流三项工作一体化打造,构建具有长寿辨识度的“三位一体”诉调对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绽放出新时代不同的基层解纷“枫”景。

2019年以来,驻院综合调解室接待当事人9万多人次,诉前调解案件31546件,调解成功19101件,调解成功率为60.55%,申请司法确认8802件,连续两年被重庆高法院评为“优秀驻院(庭)调解组织”,2023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深度建设调解室 激发解纷动力

长寿法院根据诉讼案件数量、纠纷类型和矛盾特点等测算调解需求,专题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驻法院综合调解室,专题确定26个专职驻院调解员名额,并将调解员经费和案件补贴纳入区级财政统筹保障。

为激发调解员解纷活力,长寿法院积极推动区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坚持多劳多得正向激励,综合考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多重因素设定四类标准,在基本工资外对调解员进行计件补贴,给予工作开展有力保障。

为强化人员管理,出台《驻院调解员管理办法》,将入驻调解员纳入法院统一管理,在履职保障、纪律考勤、评先评优等方面与法院干警“一视同仁”,增强调解员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2021年以来,表彰“优秀调解员”6名、“优秀调解组”3个,1名调解员被重庆高院评为优秀驻院调解员,2名调解员被菩提街道评为年度优秀调解员。

深度完善诉调无缝衔接,畅通解纷路径

长寿法院审判区一楼大厅,左边是立案服务中心,右边是诉调对接中心,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300余平方米的调解区域,在调解区醒目位置统一悬挂简介、调解理念、调解制度等,营造“和合”调解氛围,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设计制作流程通道示意图,明晰、畅通纠纷解决流转渠道,专人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联调,调解成功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由调解员将案件争议焦点、难易程度等情况填入《案件甄别意见表》,为后续法院繁简分流、精准送达、速裁快审等工作做好准备。

为提升纠纷化解实效,长寿法院做深做实调解指导工作,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法官工作室,根据调解需要,由法官或法官助理适时参与调解业务指导。2019年以来,联合区司法局、行业等部门组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调解案件类型、特点及注意事项,归纳常见纠纷调解协议模板、制作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及无争议事实记载范本,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理念以及运用法律解纷能力,提高调解成功率。编印调解案例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倡导“和为贵”调解理念,扩大多元解纷宣传效应。

深度融合多元化解平台,凝聚解纷合力

“没想到这么多部门合力将我们的剩余补课费追回来了,还当场兑现。”调解室外,家长潘女士说起这段维权经历还颇感意外。

2023年8月,长寿某培训机构老板卷钱“跑路”,潘某等115名家长向长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课时费用。经诉前引导,该纠纷进入诉前联调,长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联合驻院调解室积极协调区消委、区教委、区公安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诉前联调会,商讨调解思路,细化调解分工,明确调解职责,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次组织调解,周某主动承担退还所有学员的剩余课时费用共计21.5万元,并将此款交至区教委,由区教委统一退还家长。

该纠纷得以高效化解,得益于长寿法院注重协调联动,以驻院综合调解室为平台纽带,连接、融合院外各类调解组织,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强力推动基层高效治理与高效解纷“同频共振”。

为增强调解平台辨识度,推动矛盾纠纷一站、集约、集成化解,长寿法院进一步优化驻院解纷平台布局、功能衔接,整合驻院综合调解室资源,先后设立“寿乡情理调解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室”“执行纠纷和解工作室”,设置律师工作室、律师调解化解工作室,挂牌“代表委员联络站”“人大代表长寿法院联络点”“政协委员长寿法院联络点”,推动驻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律师与驻院调解队伍共同作用参与纠纷化解,发挥多元化解叠加效应。

同时,加大在线对接力度,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重庆法院“易解”平台横向与保险行业、物业纠纷、医疗纠纷、电力行业等8个调委会,纵向联通全区各街镇30个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在线对接机制,将115名机关干部、行业专家、村社干部、五老乡贤、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特邀调解员邀请入驻调解平台,形成规模效应。

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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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长寿区法院驻院综合调解室高效解纷“秘籍”

近年来,长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理念,于2019年设立“寿乡情理调解室”,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简分流三项工作一体化打造,构建具有长寿辨识度的“三位一体”诉调对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绽放出新时代不同的基层解纷“枫”景。

2019年以来,驻院综合调解室接待当事人9万多人次,诉前调解案件31546件,调解成功19101件,调解成功率为60.55%,申请司法确认8802件,连续两年被重庆高法院评为“优秀驻院(庭)调解组织”,2023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深度建设调解室 激发解纷动力

长寿法院根据诉讼案件数量、纠纷类型和矛盾特点等测算调解需求,专题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成立驻法院综合调解室,专题确定26个专职驻院调解员名额,并将调解员经费和案件补贴纳入区级财政统筹保障。

为激发调解员解纷活力,长寿法院积极推动区司法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坚持多劳多得正向激励,综合考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多重因素设定四类标准,在基本工资外对调解员进行计件补贴,给予工作开展有力保障。

为强化人员管理,出台《驻院调解员管理办法》,将入驻调解员纳入法院统一管理,在履职保障、纪律考勤、评先评优等方面与法院干警“一视同仁”,增强调解员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2021年以来,表彰“优秀调解员”6名、“优秀调解组”3个,1名调解员被重庆高院评为优秀驻院调解员,2名调解员被菩提街道评为年度优秀调解员。

深度完善诉调无缝衔接,畅通解纷路径

长寿法院审判区一楼大厅,左边是立案服务中心,右边是诉调对接中心,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300余平方米的调解区域,在调解区醒目位置统一悬挂简介、调解理念、调解制度等,营造“和合”调解氛围,实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设计制作流程通道示意图,明晰、畅通纠纷解决流转渠道,专人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联调,调解成功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由调解员将案件争议焦点、难易程度等情况填入《案件甄别意见表》,为后续法院繁简分流、精准送达、速裁快审等工作做好准备。

为提升纠纷化解实效,长寿法院做深做实调解指导工作,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法官工作室,根据调解需要,由法官或法官助理适时参与调解业务指导。2019年以来,联合区司法局、行业等部门组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调解案件类型、特点及注意事项,归纳常见纠纷调解协议模板、制作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及无争议事实记载范本,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理念以及运用法律解纷能力,提高调解成功率。编印调解案例集,引领社会价值导向,倡导“和为贵”调解理念,扩大多元解纷宣传效应。

深度融合多元化解平台,凝聚解纷合力

“没想到这么多部门合力将我们的剩余补课费追回来了,还当场兑现。”调解室外,家长潘女士说起这段维权经历还颇感意外。

2023年8月,长寿某培训机构老板卷钱“跑路”,潘某等115名家长向长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课时费用。经诉前引导,该纠纷进入诉前联调,长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联合驻院调解室积极协调区消委、区教委、区公安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诉前联调会,商讨调解思路,细化调解分工,明确调解职责,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次组织调解,周某主动承担退还所有学员的剩余课时费用共计21.5万元,并将此款交至区教委,由区教委统一退还家长。

该纠纷得以高效化解,得益于长寿法院注重协调联动,以驻院综合调解室为平台纽带,连接、融合院外各类调解组织,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强力推动基层高效治理与高效解纷“同频共振”。

为增强调解平台辨识度,推动矛盾纠纷一站、集约、集成化解,长寿法院进一步优化驻院解纷平台布局、功能衔接,整合驻院综合调解室资源,先后设立“寿乡情理调解室”“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室”“执行纠纷和解工作室”,设置律师工作室、律师调解化解工作室,挂牌“代表委员联络站”“人大代表长寿法院联络点”“政协委员长寿法院联络点”,推动驻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律师与驻院调解队伍共同作用参与纠纷化解,发挥多元化解叠加效应。

同时,加大在线对接力度,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重庆法院“易解”平台横向与保险行业、物业纠纷、医疗纠纷、电力行业等8个调委会,纵向联通全区各街镇30个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在线对接机制,将115名机关干部、行业专家、村社干部、五老乡贤、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特邀调解员邀请入驻调解平台,形成规模效应。

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谢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