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长出垃圾山 金沙江被弃渣污染——督察组通报7省市建筑垃圾处置乱象

时间: 2024-06-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79

一片森林绿地中为何竟有一座高达十几米的白色垃圾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南省张家界林地内的花沐湾渣土弃置场(下称花沐湾渣土场))发现竟有一个堆存高度10余米,占地100余亩,总量约29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物堆,周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张家界林地内的花沐湾渣土场,垃圾堆积成山

6月6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在督察通报中,七省市都或多或少存在建筑垃圾处置不当等问题。垃圾随意倾倒更成为此次督察中的信访举报热点。

沪鄂年产建筑垃圾均达亿吨

通报显示,多个省市建筑垃圾产量极大,但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甚至有部分省市至今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管控不力。

典型案例中也指出,2021年以来,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产生量4100余万吨,全省16个市州有15个至今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29个县(市、区)仅有57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和19家综合利用企业,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通报显示,上海、湖北两省市建筑垃圾在亿吨左右。其中,上海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工程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常年保持在1亿吨以上。上海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突出。湖北省近年来年均产生建筑垃圾也达亿吨,但全省13个市州、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中,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湖南省出台“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2025年达到70%以上作为约束性指标。但督察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2023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不足1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多地建筑垃圾乱倒破坏生态

此次督察还发现,多地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坏生态的问题。

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督察组在云南省发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项目中,在紧邻金沙江的丽江市玉龙县占用31.6亩农用地设立拌合站。2021年2月拌合站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按规定应进行土地复垦,但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该地块作为弃渣堆放场,共计倾倒弃渣10.5万立方米,侵占金沙江岸线135米,占用河道约1000平方米,造成原有植被损毁,岸线基本丧失生态功能。

5月17日,督察组现场发现,重型卡车正向金沙江内倾倒弃渣

督察组连续多日蹲守发现,紧邻该弃渣场,每天都有重型卡车将弃渣直接倒入金沙江,严重破坏岸线和河道生态环境。该处现有约5000立方米弃渣,侵占金沙江岸线47米,占用河道500余平方米。金沙江左岸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问题同样突出。督察组抽查发现,仅虎跳峡镇就有6处非法弃渣倾倒点,侵占金沙江岸线400余米,部分弃渣进入金沙江,岸坡上仍有7000余立方米弃渣。

典型案例中还指出,湖北省神农架生态保护有关规划明确,设立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等4个功能分区,其中生态保育区只允许建设保护、科研监测类型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督察发现,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将约4万吨建筑垃圾倾倒在坪阡水库管理范围内,侵占生态保育区约24亩。木鱼镇违法设置小湾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混合堆放各类建筑垃圾总计约30万吨,侵占生态保育区约32.4亩,现场督察时还有建筑垃圾陆续倾倒在生态保育区内。

跨区域非法倾倒屡禁不止

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多地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

通报指出,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如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两个相距上百公里的城市是如何联系在一起?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这背后有四级利益链条。以杭州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为例,工程方联系建筑垃圾运输承包公司,后者以承包价格3150元/车来承包建筑垃圾的运输,这是第一层级。然后,工程中介给承包公司介绍车队,以2700元/车的价格从中赚取差额利益,此为第二层级。接着便到了跨省运输的环节,车队老板从中介处承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组织司机实施非法倾倒,收益是1200元/车,这是第三层级。最后,宣城广德市的“地接”上线,收取500元/车的费用来为运输车队寻找倾倒场地,赚取费用,此为第四级。

之所以难以禁止,则是因为惩罚较轻,未追溯源头。2021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化一体监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违法问题。但督察发现,在一些案件中,杭州市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如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违法倾倒问题禁而不止。

上海也是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的城市之一。上海周边城市查处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通报称,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查处的274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中,有243起涉及上海。其中,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工地项目、闵行区S4高架二标一工区项目和嘉定区金园二路工地项目,自2023年12月起,陆续将3960吨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侵占林地4.38亩。

■疑 问 ?

垃圾成山臭气熏天 多方举报为何无果?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民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投诉不断,一些问题重复投诉,始终未得到解决。

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杭州市12345平台就接到此类问题投诉2700余件。督察发现,2023年4月,群众多次投诉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但桐庐县有关部门未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

截至督察进驻,该村附近6处非法倾倒点共倾倒渣土、拆迁垃圾等13.2万立方米,占地75.8亩,涉及耕地20.2亩、林地2.7亩。其中1处侵占耕地的倾倒点,不仅没按要求清理渣土恢复耕地,反而直接将渣土推平覆盖在耕地上。督察还发现,桐庐县分水镇武盛村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9675立方米,侵占耕地3.2亩、林地1.7亩。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共8675立方米,占地29.2亩,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

通报指出,督察进驻期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成为信访举报热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鹰潭街地铁站附近,多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存点的淋溶液直排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淋溶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0.5倍、16倍、15.5倍,现场异味刺鼻,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未获解决。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州市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城乡结合部问题尤为突出。抽查发现,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禾家山附近、慈利县零阳镇磨子坡附近,永州市上岭桥镇龙塘村内、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南侧、永州互通南侧地块内等点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群众反映强烈。

稿件据生态环境部网站

■评 论

对“环保老赖”要一督到底

□ 新 平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不少案例都有一个共性问题——整改敷衍塞责,治理久拖不决。

云南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江西一些地方在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治理上流于形式;湖南某地面对上级有关部门先后5次督办,4次印发整治方案,但完成时限一推再推,整治目标连年落空……

把环保督察当儿戏、对整改治理不上心,可以说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顽疾了。以往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非但没有立即整改,甚至在新一轮督察中被再次点名通报。梳理责任主体,发现不乏一些“老面孔”“老熟人”。这些屡教不改的“环保老赖”,应付督察检查可谓“颇有心得”:面对责令整改时走过场,用假表态假汇报蒙混过关,受到执法处罚时花钱了事,事后依旧我行我素。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领域进步之大,有目共睹。但一些地方领域的环保问题像“牛皮藓”般难治,其根源就在于或体制不健全,或制度不严格,或法治不严密,或执行不到位,或惩处不得力,或兼而有之。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能手软。对这些“环保老赖”,一定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

相关部门必须重拳出击,加大监督和威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追责问责,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不敢再犯,决不能让制度和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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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长出垃圾山 金沙江被弃渣污染——督察组通报7省市建筑垃圾处置乱象

一片森林绿地中为何竟有一座高达十几米的白色垃圾山?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南省张家界林地内的花沐湾渣土弃置场(下称花沐湾渣土场))发现竟有一个堆存高度10余米,占地100余亩,总量约29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物堆,周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张家界林地内的花沐湾渣土场,垃圾堆积成山

6月6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在督察通报中,七省市都或多或少存在建筑垃圾处置不当等问题。垃圾随意倾倒更成为此次督察中的信访举报热点。

沪鄂年产建筑垃圾均达亿吨

通报显示,多个省市建筑垃圾产量极大,但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甚至有部分省市至今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管控不力。

典型案例中也指出,2021年以来,云南省建筑垃圾年均产生量4100余万吨,全省16个市州有15个至今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29个县(市、区)仅有57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和19家综合利用企业,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通报显示,上海、湖北两省市建筑垃圾在亿吨左右。其中,上海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工程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常年保持在1亿吨以上。上海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突出。湖北省近年来年均产生建筑垃圾也达亿吨,但全省13个市州、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中,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湖南省出台“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2025年达到70%以上作为约束性指标。但督察发现,张家界市、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2023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不足1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多地建筑垃圾乱倒破坏生态

此次督察还发现,多地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坏生态的问题。

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督察组在云南省发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丽江至香格里拉铁路项目中,在紧邻金沙江的丽江市玉龙县占用31.6亩农用地设立拌合站。2021年2月拌合站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按规定应进行土地复垦,但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该地块作为弃渣堆放场,共计倾倒弃渣10.5万立方米,侵占金沙江岸线135米,占用河道约1000平方米,造成原有植被损毁,岸线基本丧失生态功能。

5月17日,督察组现场发现,重型卡车正向金沙江内倾倒弃渣

督察组连续多日蹲守发现,紧邻该弃渣场,每天都有重型卡车将弃渣直接倒入金沙江,严重破坏岸线和河道生态环境。该处现有约5000立方米弃渣,侵占金沙江岸线47米,占用河道500余平方米。金沙江左岸的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问题同样突出。督察组抽查发现,仅虎跳峡镇就有6处非法弃渣倾倒点,侵占金沙江岸线400余米,部分弃渣进入金沙江,岸坡上仍有7000余立方米弃渣。

典型案例中还指出,湖北省神农架生态保护有关规划明确,设立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等4个功能分区,其中生态保育区只允许建设保护、科研监测类型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督察发现,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将约4万吨建筑垃圾倾倒在坪阡水库管理范围内,侵占生态保育区约24亩。木鱼镇违法设置小湾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混合堆放各类建筑垃圾总计约30万吨,侵占生态保育区约32.4亩,现场督察时还有建筑垃圾陆续倾倒在生态保育区内。

跨区域非法倾倒屡禁不止

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多地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

通报指出,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如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两个相距上百公里的城市是如何联系在一起?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这背后有四级利益链条。以杭州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为例,工程方联系建筑垃圾运输承包公司,后者以承包价格3150元/车来承包建筑垃圾的运输,这是第一层级。然后,工程中介给承包公司介绍车队,以2700元/车的价格从中赚取差额利益,此为第二层级。接着便到了跨省运输的环节,车队老板从中介处承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组织司机实施非法倾倒,收益是1200元/车,这是第三层级。最后,宣城广德市的“地接”上线,收取500元/车的费用来为运输车队寻找倾倒场地,赚取费用,此为第四级。

之所以难以禁止,则是因为惩罚较轻,未追溯源头。2021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化一体监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违法问题。但督察发现,在一些案件中,杭州市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如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违法倾倒问题禁而不止。

上海也是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的城市之一。上海周边城市查处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通报称,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查处的274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中,有243起涉及上海。其中,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工地项目、闵行区S4高架二标一工区项目和嘉定区金园二路工地项目,自2023年12月起,陆续将3960吨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侵占林地4.38亩。

■疑 问 ?

垃圾成山臭气熏天 多方举报为何无果?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民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投诉不断,一些问题重复投诉,始终未得到解决。

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杭州市12345平台就接到此类问题投诉2700余件。督察发现,2023年4月,群众多次投诉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但桐庐县有关部门未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

截至督察进驻,该村附近6处非法倾倒点共倾倒渣土、拆迁垃圾等13.2万立方米,占地75.8亩,涉及耕地20.2亩、林地2.7亩。其中1处侵占耕地的倾倒点,不仅没按要求清理渣土恢复耕地,反而直接将渣土推平覆盖在耕地上。督察还发现,桐庐县分水镇武盛村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9675立方米,侵占耕地3.2亩、林地1.7亩。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共8675立方米,占地29.2亩,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

通报指出,督察进驻期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成为信访举报热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鹰潭街地铁站附近,多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存点的淋溶液直排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淋溶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0.5倍、16倍、15.5倍,现场异味刺鼻,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未获解决。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州市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城乡结合部问题尤为突出。抽查发现,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禾家山附近、慈利县零阳镇磨子坡附近,永州市上岭桥镇龙塘村内、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南侧、永州互通南侧地块内等点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群众反映强烈。

稿件据生态环境部网站

■评 论

对“环保老赖”要一督到底

□ 新 平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不少案例都有一个共性问题——整改敷衍塞责,治理久拖不决。

云南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江西一些地方在鄱阳湖水域非法矮围治理上流于形式;湖南某地面对上级有关部门先后5次督办,4次印发整治方案,但完成时限一推再推,整治目标连年落空……

把环保督察当儿戏、对整改治理不上心,可以说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顽疾了。以往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非但没有立即整改,甚至在新一轮督察中被再次点名通报。梳理责任主体,发现不乏一些“老面孔”“老熟人”。这些屡教不改的“环保老赖”,应付督察检查可谓“颇有心得”:面对责令整改时走过场,用假表态假汇报蒙混过关,受到执法处罚时花钱了事,事后依旧我行我素。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领域进步之大,有目共睹。但一些地方领域的环保问题像“牛皮藓”般难治,其根源就在于或体制不健全,或制度不严格,或法治不严密,或执行不到位,或惩处不得力,或兼而有之。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能手软。对这些“环保老赖”,一定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

相关部门必须重拳出击,加大监督和威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追责问责,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不敢再犯,决不能让制度和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