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联席会召开

时间: 2024-06-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58

6月11日,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联席会召开。重庆市禁毒委员会、重庆市教育矫治局,主城及渝西片区各区(县)公安分局、禁毒支(大)队、城区派出所及基层场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教育矫治局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情况,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吸毒人员打击处置情况,江北、垫江、綦江3个区县禁毒办及嘉陵教育矫治所、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江北教育矫治所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肖荣宁,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曾军分别讲话。

曾军指出,公安机关要在打击查处方面下功夫,切实防范化解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认真落实吸毒检测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和复吸人员,加强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吸毒行为,加强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成瘾性物质滥用查处。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在收戒管理和教育戒治戒毒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戒毒效果。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要求,切实加大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力度,特别要加大病残戒毒人员的收治力度,扎实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执法管理、教育戒治和解除出所衔接,确保通知到位、衔接到位、转介到位。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交流,切实提升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收戒收治水平。要以国家禁毒办禁吸戒毒基础年活动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增强互信互助,提升新质戒毒战斗力。

肖荣宁强调,要始终与全市公安机关禁毒战线保持战友、盟友、朋友的“三友”关系,共建“公安+司法”协作机制,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不断强化病残人员收治,深化“管教医”一体化,戒治质量不断提升。要提高站位推进戒毒工作,共同发挥强制隔离戒毒在戒毒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共同完善病残吸毒人员管控体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持续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严格落实收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收戒收治工作专班,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门措施,落实好收治“处所共建”机制,加强收治工作考核,压实收戒收治工作责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加强与投送片区公安机关协调,持续优化收治流程,严格落实《重庆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探索收治工作程序前置,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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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联席会召开

6月11日,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联席会召开。重庆市禁毒委员会、重庆市教育矫治局,主城及渝西片区各区(县)公安分局、禁毒支(大)队、城区派出所及基层场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教育矫治局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情况,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吸毒人员打击处置情况,江北、垫江、綦江3个区县禁毒办及嘉陵教育矫治所、南岸女子教育矫治所、江北教育矫治所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肖荣宁,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曾军分别讲话。

曾军指出,公安机关要在打击查处方面下功夫,切实防范化解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认真落实吸毒检测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和复吸人员,加强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吸毒行为,加强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成瘾性物质滥用查处。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在收戒管理和教育戒治戒毒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戒毒效果。严格落实“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要求,切实加大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力度,特别要加大病残戒毒人员的收治力度,扎实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执法管理、教育戒治和解除出所衔接,确保通知到位、衔接到位、转介到位。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作交流,切实提升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收戒收治水平。要以国家禁毒办禁吸戒毒基础年活动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增强互信互助,提升新质戒毒战斗力。

肖荣宁强调,要始终与全市公安机关禁毒战线保持战友、盟友、朋友的“三友”关系,共建“公安+司法”协作机制,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不断强化病残人员收治,深化“管教医”一体化,戒治质量不断提升。要提高站位推进戒毒工作,共同发挥强制隔离戒毒在戒毒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共同完善病残吸毒人员管控体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持续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严格落实收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收戒收治工作专班,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门措施,落实好收治“处所共建”机制,加强收治工作考核,压实收戒收治工作责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要加强与投送片区公安机关协调,持续优化收治流程,严格落实《重庆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探索收治工作程序前置,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