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残疾出行困难 就近开庭化解纠纷

时间: 2024-06-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0778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家住潼南区上和镇的马某与同村居民李某因农村建房问题发生纠纷,而马某因残疾出行困难。近日,潼南区法院古溪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了马某家附近的村委会,就地审理了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

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和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仅约定了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完工期限,并未约定面积增加后的完工期限,且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新增房屋面积的施工,故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但若“一驳了之”,马某很可能改变诉求再次提起诉讼,而残疾人提起诉讼和参与庭审更添诉累。法官随即到当地村委会了解马某、李某就房屋质量和工程尾款问题的协商过程,得知双方之前支付房屋尾款时,马某真正在意的房屋质量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这就是二人争议的核心问题。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当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通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支付质量维修金1500元。签署调解书后,李某当场兑现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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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残疾出行困难 就近开庭化解纠纷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家住潼南区上和镇的马某与同村居民李某因农村建房问题发生纠纷,而马某因残疾出行困难。近日,潼南区法院古溪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了马某家附近的村委会,就地审理了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

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和审核相关证据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仅约定了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完工期限,并未约定面积增加后的完工期限,且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新增房屋面积的施工,故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但若“一驳了之”,马某很可能改变诉求再次提起诉讼,而残疾人提起诉讼和参与庭审更添诉累。法官随即到当地村委会了解马某、李某就房屋质量和工程尾款问题的协商过程,得知双方之前支付房屋尾款时,马某真正在意的房屋质量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这就是二人争议的核心问题。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当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通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支付质量维修金1500元。签署调解书后,李某当场兑现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