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三年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

时间: 2024-06-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567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为展示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工作成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6月27日,市一中法院发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工作白皮书(2021.6—2024.6)》(以下简称《白皮书》)以及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典型案例。据《白皮书》显示,三年来,市一中法院共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被告人51人(其中被告单位4个)。

据了解,202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设立八个“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市一中法院位列其中,系西部地区唯一入选单位。自2021年6月23日,“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正式在市一中法院揭牌以来,该院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国家金融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从《白皮书》中看到,三年来,该院共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被告人51人(其中被告单位4个),其中2021年4件12人,2022年6件13人,2023年7件16人,2024年3件10人。案件类型包括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且被告人普遍具有较高学历,职业化特征明显,47名被告人中,39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2.30%,40人系基金公司从业人员,或系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占被告人总数的85.11%。

《白皮书》从高起点推动基地建设、高标准打造审判团队、“零容忍”依法打击犯罪等方面介绍了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其中,针对证券犯罪专业性强、隐蔽程度高,以及利用信息类证券犯罪案件被告人认罪率低、案件争议大等特点,该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确保依法“从严”打击。2021年以来,该院审理的证券犯罪案件,除被告人依法自行辩护外,均委托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并针对被告人不认罪等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提前全员阅卷、事先了解被告人及辩护人针对起诉指控的主要异议,归纳总结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制订庭审预案,确保庭审实效。同时,不断完善审判程序与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的衔接机制,强化沟通交流,尤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证交所的交流联系,确保专业问题的专业化解决。

此外,市一中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签订院校合作协议,通过联合召开主题研讨会、工作交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就证券期货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理论发展、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等深入讨论,为证券犯罪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下一步,市一中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审判模式和审判机制,加强审判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和依托高校科研资源,针对金融犯罪治理理论具有较强学科交叉性和与时俱进性的特征,建立证券犯罪治理专家人才库,汇智聚力解决专业问题,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支持。同时,持续提升证券期货审判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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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三年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为展示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工作成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6月27日,市一中法院发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工作白皮书(2021.6—2024.6)》(以下简称《白皮书》)以及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典型案例。据《白皮书》显示,三年来,市一中法院共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被告人51人(其中被告单位4个)。

据了解,202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设立八个“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市一中法院位列其中,系西部地区唯一入选单位。自2021年6月23日,“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正式在市一中法院揭牌以来,该院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国家金融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从《白皮书》中看到,三年来,该院共审理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件,被告人51人(其中被告单位4个),其中2021年4件12人,2022年6件13人,2023年7件16人,2024年3件10人。案件类型包括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等,且被告人普遍具有较高学历,职业化特征明显,47名被告人中,39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2.30%,40人系基金公司从业人员,或系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占被告人总数的85.11%。

《白皮书》从高起点推动基地建设、高标准打造审判团队、“零容忍”依法打击犯罪等方面介绍了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其中,针对证券犯罪专业性强、隐蔽程度高,以及利用信息类证券犯罪案件被告人认罪率低、案件争议大等特点,该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确保依法“从严”打击。2021年以来,该院审理的证券犯罪案件,除被告人依法自行辩护外,均委托律师给予法律援助,并针对被告人不认罪等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提前全员阅卷、事先了解被告人及辩护人针对起诉指控的主要异议,归纳总结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制订庭审预案,确保庭审实效。同时,不断完善审判程序与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的衔接机制,强化沟通交流,尤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证交所的交流联系,确保专业问题的专业化解决。

此外,市一中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签订院校合作协议,通过联合召开主题研讨会、工作交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就证券期货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理论发展、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等深入讨论,为证券犯罪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下一步,市一中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审判模式和审判机制,加强审判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和依托高校科研资源,针对金融犯罪治理理论具有较强学科交叉性和与时俱进性的特征,建立证券犯罪治理专家人才库,汇智聚力解决专业问题,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支持。同时,持续提升证券期货审判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