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多部门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

时间: 2024-07-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9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9日,渝中区法院联合渝中区检察院、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前往时代天街商圈,开展法治宣传。

渝中区法院车载便民法庭驶入商圈广场,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片,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仔细解答大家的疑惑,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记者 张柳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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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多部门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9日,渝中区法院联合渝中区检察院、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前往时代天街商圈,开展法治宣传。

渝中区法院车载便民法庭驶入商圈广场,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片,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仔细解答大家的疑惑,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记者 张柳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