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法院邀多家单位听庭审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时间: 2024-07-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33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近日,巴南区法院邀请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大江科创城建设有限公司、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巴南区工委等单位,开展“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党纪学习教育。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当天下午3时,随着法槌敲响,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1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套取人民币124万元“经营费用”并予以侵吞。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总经济师兼某项目部项目经理、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651258.45元、12万美元、17万新加坡元。

2023年7月4日,被告人黄某被重庆市巴南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巴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24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31651258.45元、17万新加坡元、12万美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最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二十五万元。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庭庭长以“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为主题,为旁听人员做了一场专题讲座,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抵制诱惑,主动加强纪律学习,做到知边界、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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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法院邀多家单位听庭审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近日,巴南区法院邀请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大江科创城建设有限公司、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巴南区工委等单位,开展“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党纪学习教育。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当天下午3时,随着法槌敲响,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10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套取人民币124万元“经营费用”并予以侵吞。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总经济师兼某项目部项目经理、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651258.45元、12万美元、17万新加坡元。

2023年7月4日,被告人黄某被重庆市巴南区监察委员会留置,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巴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24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31651258.45元、17万新加坡元、12万美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最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二十五万元。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庭庭长以“源洁则流清,形端则影直”为主题,为旁听人员做了一场专题讲座,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抵制诱惑,主动加强纪律学习,做到知边界、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