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多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 2024-07-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659

近日,云阳县法院与县民政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云阳县建立完善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帮扶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市高法院关于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对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案件执行不能、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或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已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而基本生活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法院要加强与民政、医保、教育、住房保障、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会等部门协调,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体系。

《意见》指出,法院要加强与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沟通协作,统筹社会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实现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开展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及时精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意见》要求,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申请执行人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要深入申请执行人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当事人家中等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生活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救助方案,向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建议。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接到法院社会救助建议后,应及时依照规定进行审核是否实施社会救助,并在三个月内向法院反馈建议办理情况。法院要会同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定期跟踪回访,了解社会救助的效果,确保社会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虎

责 编:程迷静

审 核:覃蓝蓝 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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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多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

近日,云阳县法院与县民政局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云阳县建立完善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帮扶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市高法院关于加强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对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案件执行不能、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或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已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而基本生活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法院要加强与民政、医保、教育、住房保障、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会等部门协调,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体系。

《意见》指出,法院要加强与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沟通协作,统筹社会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实现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开展困难申请执行人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及时精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意见》要求,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申请执行人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要深入申请执行人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当事人家中等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生活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救助方案,向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社会救助建议。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接到法院社会救助建议后,应及时依照规定进行审核是否实施社会救助,并在三个月内向法院反馈建议办理情况。法院要会同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定期跟踪回访,了解社会救助的效果,确保社会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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