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道路上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等,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但有些人却偏偏不遵守,随意通行,最后酿成事故。 日前,蒋某驾驶无牌红色电动三轮车沿双龙西路由火炬路方向往西湖大道方向行驶,行驶至大足区双龙西路老供电局路段时,未观察直接越过单黄实线掉头,与对向车道直行由李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巨大的冲击力使李某小车与路面杨某、宋某停放的小车发生碰撞,致蒋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蒋某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除电动自行车以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蒋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杨某、宋某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