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严打破坏环境行为

时间: 2024-07-1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34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将公开征集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线索。

记者了解,广大市民可积极举报在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证核实,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含税)。除物质奖励外,经本人同意,可以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

据了解,本次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征集方式有两种:来信举报,市民可通过写信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生态环境违法线索,信封封面需注明“有奖举报”字样,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微信举报,市民可在“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享—美丽”—生态环境有奖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举报时,须提供被举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详细地址、存在违法事实以及反映违法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证据材料,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我市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严打破坏环境行为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将公开征集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线索。

记者了解,广大市民可积极举报在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证核实,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含税)。除物质奖励外,经本人同意,可以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

据了解,本次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征集方式有两种:来信举报,市民可通过写信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生态环境违法线索,信封封面需注明“有奖举报”字样,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微信举报,市民可在“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享—美丽”—生态环境有奖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举报时,须提供被举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详细地址、存在违法事实以及反映违法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证据材料,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