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 通讯员 马弘 谭嘉晨)“我们新修缮了400余米灌溉管道,更换了35个损坏的输水阀门,现在农田用水有了稳定保障,相信今年的水稻产量会更高。”近日,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彭刚来到贾嗣镇龙山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点回访时,当地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喻波看着成片的稻田说道。 (检察官对高标准农田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今年2月,江津区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在梳理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时,发现多位人大代表反映辖区部分镇街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建设质量问题。 “我们根据初查掌握的问题线索和项目台账,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成立工作小组,对辖区内近31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逐一实地勘查。”承办检察官彭刚介绍道。 经调查,江津区已建成的多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工程建设质量不高和管护不到位,存在灌溉设施损坏、抛荒撂荒等影响农田耕种和浪费农田资源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何破解高标准农田“重建轻管”局面?3月8日,江津区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监督,并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和建后管护职责,对出现的工程质量和管护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津区农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向相关镇街下发整改指导方案。相关镇街积极落实整改,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倒查,重新修整、夯实问题田坎、田块、田间道路,整治农田面积950余亩;增加铺设灌溉管网620米,修缮各类灌溉管涵400余米;对撂荒农田以代耕代种方式复耕农田121亩。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我们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资金41万元,补签管护协议15份,形成‘建管用’长效机制。”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