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喝了酒就别开车了,我们帮你喊个代驾!”“不用,我的技术你还不晓得,就这点路,没问题!” 7月6日晚,王某不顾朋友劝阻,执意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在大渡口区钢花路被交巡警查获。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医院抽血化验,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王某当晚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5瓶啤酒。席散后,朋友们都劝阻王某酒后不要开车,王某称自己感觉良好,而且离家很近,没必要叫代驾,不料刚开出不远就被民警查获。朋友欢聚本是乐事,却因一时逞能酒后驾车,最终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王某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王某已涉嫌危险驾驶,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目前,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巡警提醒:夏季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对法律法规的轻视,对生命安全的漠视,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认清酒驾的危害,掂量违法的成本,并时刻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