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起争议 人民调解促和谐

时间: 2024-07-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805

近日,开州区司法局郭家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2023年12月,龚某在开州区白桥镇沿江村抬木杆上山,因脚下打滑,木杆从肩上滑落,意外摔倒,木杆砸在手上,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检查治疗后,龚某要求谭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费用,但谭某对其赔偿金额表示不认可,双方就工伤赔偿的金额问题产生争议,引发矛盾纠纷,故双方找到郭家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事情经过,理清争议,根据双方用工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凭证,依据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随后,工作人员围绕双方矛盾焦点,即具体的赔偿项目及费用,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正视问题,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谭某除已垫付费用11401.27元,当场一次性赔偿龚某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9598.73元,龚某出具收条。

至此,双方之间的工伤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通讯员 熊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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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起争议 人民调解促和谐

近日,开州区司法局郭家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2023年12月,龚某在开州区白桥镇沿江村抬木杆上山,因脚下打滑,木杆从肩上滑落,意外摔倒,木杆砸在手上,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检查治疗后,龚某要求谭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费用,但谭某对其赔偿金额表示不认可,双方就工伤赔偿的金额问题产生争议,引发矛盾纠纷,故双方找到郭家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事情经过,理清争议,根据双方用工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凭证,依据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随后,工作人员围绕双方矛盾焦点,即具体的赔偿项目及费用,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正视问题,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谭某除已垫付费用11401.27元,当场一次性赔偿龚某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9598.73元,龚某出具收条。

至此,双方之间的工伤矛盾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通讯员 熊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