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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法院组织当事人面对面交流 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时间: 2024-07-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12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渝中区法院“政和工作室”邀请区检察、司法、人防、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同,组织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杨先生从某银行购买了渝中区某商场人防商铺,向渝中区人防办申请办理权属变更备案登记时,被告知该人防商铺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杨先生认为区人防办不履行法定职责,遂诉至渝中区法院。

经审查,《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防空建筑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所有人持人民防空备案登记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该案中,案涉人防商铺尚未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杨先生的主要诉讼目的系为将来的权属登记做好准备。

经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案涉人防商铺存在特殊性,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人防部门的备案登记材料。“政和工作室”研判认为,该案争议系当事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问题,具有化解可能,为及时定分止争、避免程序空转,遂邀请各单位共同召开本次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会。

会上,各单位对争议问题进行了会商。渝中区人防办提供了相应规范性文件,对人防商铺备案登记的历史渊源和规则调整作了详细说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案涉人防商铺情况介绍了权属登记的具体要求,回应了杨先生的实质诉求。区法院、检察、司法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释法说理,彻底打消了杨先生心中的疑虑。杨先生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并向各单位表达了感谢。

渝中区法院“政和工作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目标,搭建行政机关和群众的对话平台,全力为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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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法院组织当事人面对面交流 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近日,渝中区法院“政和工作室”邀请区检察、司法、人防、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同,组织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杨先生从某银行购买了渝中区某商场人防商铺,向渝中区人防办申请办理权属变更备案登记时,被告知该人防商铺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杨先生认为区人防办不履行法定职责,遂诉至渝中区法院。

经审查,《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防空建筑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所有人持人民防空备案登记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登记。该案中,案涉人防商铺尚未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杨先生的主要诉讼目的系为将来的权属登记做好准备。

经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案涉人防商铺存在特殊性,办理权属登记不需要人防部门的备案登记材料。“政和工作室”研判认为,该案争议系当事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问题,具有化解可能,为及时定分止争、避免程序空转,遂邀请各单位共同召开本次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会。

会上,各单位对争议问题进行了会商。渝中区人防办提供了相应规范性文件,对人防商铺备案登记的历史渊源和规则调整作了详细说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案涉人防商铺情况介绍了权属登记的具体要求,回应了杨先生的实质诉求。区法院、检察、司法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释法说理,彻底打消了杨先生心中的疑虑。杨先生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并向各单位表达了感谢。

渝中区法院“政和工作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目标,搭建行政机关和群众的对话平台,全力为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