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以“四个理念”全面贯彻新行政复议复议法

时间: 2024-07-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522

本网讯(通讯员 黎勇)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以升级审理理念、树牢质量理念、夯实效率理念和转变监督理念的“四个理念”全面贯彻新行政复议法。半年来,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6件,达到去年全年的2.5倍,吸纳更多行政争议通过复议程序解决的主渠道作用得以体现。

在升级审理理念方面,通过听证解事结、解心结、解困结。以听证辨明是非责任,办案人员、行政机关与管理服务对象同堂对话,通过举证质证、相互发问、充分辩论,在听证中揭示出纠纷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而推动案结事了。同时,发挥听证客观中立地位,加强精准释法,彻底解决申请人内心的疑惑,转变行政机关执法理念,匡正守法为荣的心态,推动政通人和。此外,还当场明晰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在守法、执法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依法行政、守法诚信的合理建议,推进以法立身,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惠及一片的治理效果。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听证率达100%,实现和解调解率80%。

在树牢质量理念方面,重新组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由长期从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专家学者担任,组成人员更优化,更加贴合法定功能需求,除研究行政复议工作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外,还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职责赋予更准确,职能范围更加符合立法定位。案件审议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邀请相关常任委员和专家委员参加,运行方式更灵活,运行方式更加契合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咨询快捷性需求。

在夯实效率理念方面,以简案快速办、实地现场办、调解全程办发挥复议制度优势。坚持向简易程序要争议处理效率,依法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简案快办”,平均办案期限20天,较新法实施前平均缩短30天,确保及时高效。推进实地现场办案,增进复议代入感,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事实认定准确性和复议亲民公信力。以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前移化解关口至执法端,听证调解、调查调解、线上调解促进事中化解,释法明理、跟踪回访落实复议决定,降低复议后起诉率。

在转变监督理念方面,积极赋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动延伸服务群众阵地,在原有30个乡镇街道受理点基础上,增设企业、群众集中办事区域服务联系点,提高“看不懂、问不到、问不清”诱发争议的纾解功能。提高复议文书通读性,用看得懂、心里服的文书指导群众学法、用法,减少复议和诉讼案件量,率先在改革领域推动个案文书向类案指引的功能转化。落实“关键少数、关键责任”,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争议化解力度,提高争议化解个案成功率,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关键带动力。目前,综合执法改革领域复议发案率2%,未发生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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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以“四个理念”全面贯彻新行政复议复议法

本网讯(通讯员 黎勇)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以升级审理理念、树牢质量理念、夯实效率理念和转变监督理念的“四个理念”全面贯彻新行政复议法。半年来,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6件,达到去年全年的2.5倍,吸纳更多行政争议通过复议程序解决的主渠道作用得以体现。

在升级审理理念方面,通过听证解事结、解心结、解困结。以听证辨明是非责任,办案人员、行政机关与管理服务对象同堂对话,通过举证质证、相互发问、充分辩论,在听证中揭示出纠纷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而推动案结事了。同时,发挥听证客观中立地位,加强精准释法,彻底解决申请人内心的疑惑,转变行政机关执法理念,匡正守法为荣的心态,推动政通人和。此外,还当场明晰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在守法、执法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依法行政、守法诚信的合理建议,推进以法立身,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惠及一片的治理效果。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听证率达100%,实现和解调解率80%。

在树牢质量理念方面,重新组建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由长期从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专家学者担任,组成人员更优化,更加贴合法定功能需求,除研究行政复议工作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外,还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职责赋予更准确,职能范围更加符合立法定位。案件审议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邀请相关常任委员和专家委员参加,运行方式更灵活,运行方式更加契合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咨询快捷性需求。

在夯实效率理念方面,以简案快速办、实地现场办、调解全程办发挥复议制度优势。坚持向简易程序要争议处理效率,依法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简案快办”,平均办案期限20天,较新法实施前平均缩短30天,确保及时高效。推进实地现场办案,增进复议代入感,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事实认定准确性和复议亲民公信力。以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前移化解关口至执法端,听证调解、调查调解、线上调解促进事中化解,释法明理、跟踪回访落实复议决定,降低复议后起诉率。

在转变监督理念方面,积极赋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主动延伸服务群众阵地,在原有30个乡镇街道受理点基础上,增设企业、群众集中办事区域服务联系点,提高“看不懂、问不到、问不清”诱发争议的纾解功能。提高复议文书通读性,用看得懂、心里服的文书指导群众学法、用法,减少复议和诉讼案件量,率先在改革领域推动个案文书向类案指引的功能转化。落实“关键少数、关键责任”,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争议化解力度,提高争议化解个案成功率,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关键带动力。目前,综合执法改革领域复议发案率2%,未发生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