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发出

时间: 2024-07-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9056

近日,石柱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并制发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该县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7月1日,某建筑劳务公司向石柱县司法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石柱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收到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立案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案进行初步梳理、分析预判,将该案指派给行政复议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

伤者王某系重庆某公司雇请的土建班杂工,其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其两处骨折,经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无责。了解清楚事实后,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释法明理,并帮助双方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

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王某与该建筑劳务公司就工伤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由该建筑劳务公司向王某支付赔偿金65000元。为保障协议的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就双方协议内容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签字、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制作当日,在复议机关的督促下,该建筑劳务公司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了赔偿金。

自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石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培育“石复实解”品牌,妥善解决各类行政争议。下一步,石柱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复调对接力度,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徐平 通讯员 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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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发出

近日,石柱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并制发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该县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7月1日,某建筑劳务公司向石柱县司法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石柱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收到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立案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案进行初步梳理、分析预判,将该案指派给行政复议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

伤者王某系重庆某公司雇请的土建班杂工,其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其两处骨折,经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无责。了解清楚事实后,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释法明理,并帮助双方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

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王某与该建筑劳务公司就工伤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由该建筑劳务公司向王某支付赔偿金65000元。为保障协议的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就双方协议内容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签字、加盖复议机关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制作当日,在复议机关的督促下,该建筑劳务公司一次性向王某支付了赔偿金。

自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石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积极培育“石复实解”品牌,妥善解决各类行政争议。下一步,石柱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复调对接力度,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徐平 通讯员 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