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事故骗保 一人丧命二人获刑

时间: 2024-07-2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352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车辆保险本是为了给投保人减少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负担,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保险理赔中的漏洞,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最终导致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铜梁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伪造水泡车的方式骗取保险金的案件,修理工赔了命,车主赔了自由。

2023年11月的某天,潘某将自己的车辆开到林某工作的修理厂维修。其间,林某与潘某交谈时告知潘某,可以通过伪造事故来获取车辆保险理赔。于是,潘某、林某二人共谋,采取故意将车辆泡水伪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骗保,与潘某共事的卓某知晓此事后选择加入。

2023年11月26日晚,林某驾驶潘某的车辆前往事发地,并在脱衣后倒车入塘,在此过程中,因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倒在鱼塘内,其未能及时逃出,潘某、卓某现场施救并将其送往医院,但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骗取保险金,潘某在林某死亡后故意隐瞒事实,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保险要求理赔。卓某明知潘某实施保险诈骗,仍隐瞒真相,帮助其骗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查证,该起事故涉及保险金30余万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事故存在疑点,最终查明潘某骗保的事实。

近日,铜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保险诈骗,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潘某系主犯,卓某系从犯。二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属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铜梁区法院判决后,潘某、卓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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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事故骗保 一人丧命二人获刑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车辆保险本是为了给投保人减少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负担,但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保险理赔中的漏洞,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最终导致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铜梁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伪造水泡车的方式骗取保险金的案件,修理工赔了命,车主赔了自由。

2023年11月的某天,潘某将自己的车辆开到林某工作的修理厂维修。其间,林某与潘某交谈时告知潘某,可以通过伪造事故来获取车辆保险理赔。于是,潘某、林某二人共谋,采取故意将车辆泡水伪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骗保,与潘某共事的卓某知晓此事后选择加入。

2023年11月26日晚,林某驾驶潘某的车辆前往事发地,并在脱衣后倒车入塘,在此过程中,因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倒在鱼塘内,其未能及时逃出,潘某、卓某现场施救并将其送往医院,但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骗取保险金,潘某在林某死亡后故意隐瞒事实,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保险要求理赔。卓某明知潘某实施保险诈骗,仍隐瞒真相,帮助其骗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查证,该起事故涉及保险金30余万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事故存在疑点,最终查明潘某骗保的事实。

近日,铜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保险诈骗,其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潘某系主犯,卓某系从犯。二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属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铜梁区法院判决后,潘某、卓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