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酒后滋事, 拘!

时间: 2024-07-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619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高梁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滋事案,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晚,彭某和朋友一起在高梁镇某火锅店饮酒吃饭,期间偶遇有债务矛盾的马某后,双方在酒精刺激下情绪失控,从互相谩骂发展到拉扯。见此情形,与彭某、马某同桌吃饭的部分人员也纷纷加入这场“拉扯战”中,4人发生互殴行为。

正在附近开展巡逻的高梁派出所民警收到群众报警信息后,迅速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快速控制涉案当事人、疏散围观群众,并将在场4名参与互殴的涉事人员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询问,4人均对自己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彭某、马某、刘某、文某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至7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陈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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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酒后滋事, 拘!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高梁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滋事案,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晚,彭某和朋友一起在高梁镇某火锅店饮酒吃饭,期间偶遇有债务矛盾的马某后,双方在酒精刺激下情绪失控,从互相谩骂发展到拉扯。见此情形,与彭某、马某同桌吃饭的部分人员也纷纷加入这场“拉扯战”中,4人发生互殴行为。

正在附近开展巡逻的高梁派出所民警收到群众报警信息后,迅速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快速控制涉案当事人、疏散围观群众,并将在场4名参与互殴的涉事人员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询问,4人均对自己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彭某、马某、刘某、文某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至7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陈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