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搭载工友 司机超员被罚

时间: 2024-07-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584

本网讯(记者 杨雪)“警官,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只是上班路上捎带工友一小段路。”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北滨一路五简路的路口开展巡查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D9XXXX的车辆疑似超员。

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此货车核载人数为2人,实载人数为3人,超员1人。货车驾驶员刘某称,工友想“蹭车”上班,其明知道超员违法,但想着路程也不远,应该不会碰到警察,就抱着侥幸心理搭上了工友。

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指出不管是客车还是货车,超员都是一项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违法行为,超载的人缺乏安全带保护,在车辆采取制动措施或者发生事故时,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另外,乘车人也应该主动拒绝乘坐违法载客车辆,避免对自身安全造成伤害。

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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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搭载工友 司机超员被罚

本网讯(记者 杨雪)“警官,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只是上班路上捎带工友一小段路。”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北滨一路五简路的路口开展巡查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D9XXXX的车辆疑似超员。

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此货车核载人数为2人,实载人数为3人,超员1人。货车驾驶员刘某称,工友想“蹭车”上班,其明知道超员违法,但想着路程也不远,应该不会碰到警察,就抱着侥幸心理搭上了工友。

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指出不管是客车还是货车,超员都是一项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违法行为,超载的人缺乏安全带保护,在车辆采取制动措施或者发生事故时,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另外,乘车人也应该主动拒绝乘坐违法载客车辆,避免对自身安全造成伤害。

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