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不得!闯黄灯酿成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4-07-3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809

本网讯(通讯员 黄伟)7月2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倒在路中,旁边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头受损,两车驾驶员未受伤。

经调查,该起事故是小车驾驶员陈某通过路口时“抢黄灯”导致。当天8时许,陈某驾车沿服装城大道行驶,当车行驶至路口准备左转时,信号灯变为黄灯。为了快速通过路口,陈某不但未减速停车等待,还继续加速左转,在转弯过程中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所幸两车速度不快,未造成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是陈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上路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接近路口时需提前减速,等待绿灯亮起再通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抢”不得!闯黄灯酿成事故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黄伟)7月2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倒在路中,旁边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头受损,两车驾驶员未受伤。

经调查,该起事故是小车驾驶员陈某通过路口时“抢黄灯”导致。当天8时许,陈某驾车沿服装城大道行驶,当车行驶至路口准备左转时,信号灯变为黄灯。为了快速通过路口,陈某不但未减速停车等待,还继续加速左转,在转弯过程中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所幸两车速度不快,未造成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是陈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上路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接近路口时需提前减速,等待绿灯亮起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