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整治冒用法律援助牟利行为

时间: 2024-07-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87

本网讯(通讯员 万伟林)为维护法律援助公信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范围和联合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等措施,持续开展整治冒用法律援助名义牟利行为专项行动,实现虚假援助零发生。

在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方面,严格贯彻“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制度,采用点援制和集中制并行收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查申请材料、统一审批登记,建立动态法律援助人员库,兼顾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和公益性活动义务统筹指派承办人员。今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8件,无一例虚假法律援助案件。

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范围方面,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功能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全空间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指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及时提供线索,推动专项整治零死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区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在联合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对违法犯罪零容忍,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检查活动,将冒用法律援助牟利行为纳入检查重点内容。采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的方式,重点查办违法主体,加大惩处力度,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监管风险主体,预防隐患问题。联合检查发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作出虚假广告表示能提供法律援助,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黔江区司法局整治冒用法律援助牟利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万伟林)为维护法律援助公信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范围和联合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等措施,持续开展整治冒用法律援助名义牟利行为专项行动,实现虚假援助零发生。

在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方面,严格贯彻“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制度,采用点援制和集中制并行收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查申请材料、统一审批登记,建立动态法律援助人员库,兼顾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和公益性活动义务统筹指派承办人员。今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8件,无一例虚假法律援助案件。

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范围方面,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功能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全空间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指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及时提供线索,推动专项整治零死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区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在联合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对违法犯罪零容忍,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检查活动,将冒用法律援助牟利行为纳入检查重点内容。采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的方式,重点查办违法主体,加大惩处力度,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监管风险主体,预防隐患问题。联合检查发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作出虚假广告表示能提供法律援助,已责令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