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可随意“变” 引发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4-07-3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05

本网讯(通讯员 黄伟)7月29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SUV和一辆银色面包车发生擦挂,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SUV驾驶员袁某违规变道所致。事发时,袁某驾车行驶至服装城大道向左侧变道,由于未仔细观察周围路况,也未打开转向灯,就直接变道,结果与正常行驶的面包车发生擦挂。

因袁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袁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判断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000元。

交巡警提醒:变更车道要警惕,确保安全须牢记。在需要变更车道时,除了按照规定开启示意灯外,还应当仔细观察是否有变道条件,预判其它车道通行情况,正确选择行驶车道和变更时机,切勿随意、强行变道。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开车不可随意“变” 引发事故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黄伟)7月29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SUV和一辆银色面包车发生擦挂,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SUV驾驶员袁某违规变道所致。事发时,袁某驾车行驶至服装城大道向左侧变道,由于未仔细观察周围路况,也未打开转向灯,就直接变道,结果与正常行驶的面包车发生擦挂。

因袁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袁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判断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000元。

交巡警提醒:变更车道要警惕,确保安全须牢记。在需要变更车道时,除了按照规定开启示意灯外,还应当仔细观察是否有变道条件,预判其它车道通行情况,正确选择行驶车道和变更时机,切勿随意、强行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