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通过租车平台租车自驾,没想到提供的是非法营运车辆。近日,交通运输执法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对涉案租车公司给予了相应处罚。 今年5月28日,外地游客张先生通过某租车平台,在重庆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白色轿车用于自驾游玩,并签订了为期7天的租赁合同。然而,在实际取车时,张先生发现商家提供的车辆车牌号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更让张先生疑惑的是,在7月中旬收到了租车平台关于合同车牌的违章扣款信息,张先生对此向平台提出异议,表示自己并未使用过合同约定的车牌号的车。随后平台核实后将该车的违法扣款退还给张先生,但扣除实际用车的违法罚款150元。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随即拨打12345市长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 接到投诉后,江北区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经查,重庆某汽车租赁公司实际出租车辆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该公司涉嫌违法,7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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