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7月31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巴国城大队民警驾车经过蟠龙大道时,发现后方一辆重型货车的号牌被故事遮挡,民警立即停车查看情况。民警下车后马上用手机拍照取证,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遮挡号牌的东西突然被一根绳子拉进了驾驶室。 经查,驾驶人欧某某为了躲避电子抓拍,用木板将大货车的车牌渝A***91的最后两个数字“91”遮挡住,然后用夹子将木板固定在车牌上,另一端用绳子固定在驾驶室里面,一旦发现前方有警察检查,马上一拉固定在驾驶室里面的绳子就可以把遮挡号牌的木板拉进驾驶室里面。欧某某哪知道今天行驶至蟠龙大道的时候,被“火眼金睛”的交巡警抓个正着。 欧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欧某某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遮挡号牌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属于性质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交通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