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却没收到快递 卖家被判全额退还货款

时间: 2024-08-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711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市民张女士去年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新款手机,物流跟踪显示已签收,但她并没有收到手机。面对卖家和快递公司的种种推诿,张女士在南岸区法院的帮助下,于近日全额拿回了手机款。

2023年10月25日,张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在杨某个人认证的线上店铺弘某通讯购买了一台价值8430元的手机。两天后,物流信息显示张女士签收了手机,但她并未收到货。于是,张女士要求退款,卖家和快递公司相互推诿,张女士遂诉至南岸区法院,要求解除与杨某的买卖合同,以及网购平台退回冻结的商品货款84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在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杨某作为出售方有交付货物之义务。杨某通过快递公司向张女士快递案涉手机,因快递公司未能向张女士交付案涉手机,张女士亦未实际签收内容为手机的快递,故杨某作为出售方未能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标的物毁损及灭失的风险应由出售方承担。

近日,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张女士与被告杨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网购平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被告杨某向原告张女士退还货款8340元。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网购手机却没收到快递 卖家被判全额退还货款

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市民张女士去年在网上购买了一部新款手机,物流跟踪显示已签收,但她并没有收到手机。面对卖家和快递公司的种种推诿,张女士在南岸区法院的帮助下,于近日全额拿回了手机款。

2023年10月25日,张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在杨某个人认证的线上店铺弘某通讯购买了一台价值8430元的手机。两天后,物流信息显示张女士签收了手机,但她并未收到货。于是,张女士要求退款,卖家和快递公司相互推诿,张女士遂诉至南岸区法院,要求解除与杨某的买卖合同,以及网购平台退回冻结的商品货款84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在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杨某作为出售方有交付货物之义务。杨某通过快递公司向张女士快递案涉手机,因快递公司未能向张女士交付案涉手机,张女士亦未实际签收内容为手机的快递,故杨某作为出售方未能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标的物毁损及灭失的风险应由出售方承担。

近日,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张女士与被告杨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网购平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被告杨某向原告张女士退还货款8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