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上路 交巡警现场查处

时间: 2024-08-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557

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均)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7日19时20分,该支队公巡三大队民警在省道525线凉风垭处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气,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冉某某进行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冉某某交代,当天下午喝了一点酒,觉得偏远乡村应该遇不到交巡警检查,天色又比较晚,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给予冉某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酒后驾车上路 交巡警现场查处

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均)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7日19时20分,该支队公巡三大队民警在省道525线凉风垭处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气,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冉某某进行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冉某某交代,当天下午喝了一点酒,觉得偏远乡村应该遇不到交巡警检查,天色又比较晚,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给予冉某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