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驾车时使用手机是分心驾驶行为,是一种陋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期,重庆高速公路交巡警查处了多起在高速公路驾车时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昨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曝光了5起开车接打手机违法行为,均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8月6日晚,在G75兰海高速下行方向1072公里200米处,车牌为贵C***536的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行为被监控设备抓拍;8月5日傍晚,在S6渝泸高速25公里250米,车牌为渝B***9H的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8月4日,在S5九永高速上行方向10公里750米处,渝AA***38车驾驶人驾车时使用手机;8月1日傍晚,在S49合璧津高速公路13公里400米处,渝A7**2D车驾驶人驾车时使用手机;8月1日中午,在G8515广泸高速(重庆段)137公里980米处,渝DD**09车驾驶人驾车使用手机。以上行为,驾驶人均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据重庆交巡警介绍,驾车时使用手机有许多危害。正常驾驶时,人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激感知制动时间是0.57秒,而驾驶人边开车边使用手机时,人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激感知制动时间是2.12秒,后者比前者高将尽4倍,足以证明使用手机会使驾驶人反应能力严重下降。因此,此时,最易分散注意力,使人应变能力减弱。据调查显示,当车速达到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紧急情况,至少需要20米的刹车距离,因此,驾车时使用手机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比通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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