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撞上转弯车辆负全责?这个事故讲明白了

时间: 2024-08-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790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路面巡逻防控时,处理了一起因摩托车驾驶员未观察道路情况撞上转弯车辆负全责的交通事故。

当日10时40分许,当民警巡逻至G348国道熊家镇一路口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车停在道路中央一动不动,便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才得知是发生了事故,正准备报警处理。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事故地点是一个交叉路口,事故发生前,一辆号牌为渝FD9***的小型汽车驶入路口,然后减速并向左转弯。此时,在小汽车后方同向行驶的渝DF7***二轮摩托车却忽视交通安全,径直从其左侧超车,瞬间拦腰撞上正在转弯的小汽车。

摩托车驾驶员林某某遇前方车辆正在左转弯时超车,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林某某却一脸疑惑,说道:“我是直行,他是转弯,怎么会是我的全责?”民警解释道:“本次事故你们两辆车是同车道一前一后行驶,后方车辆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并且在前方车辆左转弯或者掉头的时候,后方车辆不得超越前车,而非你所说的在路口中直行车与转弯车的关系,因此此次事故你负全责。”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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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撞上转弯车辆负全责?这个事故讲明白了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路面巡逻防控时,处理了一起因摩托车驾驶员未观察道路情况撞上转弯车辆负全责的交通事故。

当日10时40分许,当民警巡逻至G348国道熊家镇一路口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车停在道路中央一动不动,便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才得知是发生了事故,正准备报警处理。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通过视频画面可以看到,事故地点是一个交叉路口,事故发生前,一辆号牌为渝FD9***的小型汽车驶入路口,然后减速并向左转弯。此时,在小汽车后方同向行驶的渝DF7***二轮摩托车却忽视交通安全,径直从其左侧超车,瞬间拦腰撞上正在转弯的小汽车。

摩托车驾驶员林某某遇前方车辆正在左转弯时超车,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林某某却一脸疑惑,说道:“我是直行,他是转弯,怎么会是我的全责?”民警解释道:“本次事故你们两辆车是同车道一前一后行驶,后方车辆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并且在前方车辆左转弯或者掉头的时候,后方车辆不得超越前车,而非你所说的在路口中直行车与转弯车的关系,因此此次事故你负全责。”

通讯员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