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时间: 2024-08-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463

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在20%——30%之间),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全市基本养老服务格局初步形成,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发展社区便捷养老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优化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圈”。

3%的老年人选择在机构养老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随着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年人增多,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多而居住分散,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缺口较大。于是,呈现“9073”养老格局,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选择在机构养老。现实中,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担心被认为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

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我市的基本养老事业要注重城乡均衡,在资源分配上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强化摸排走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居家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失能社会老人基本托养服务“需托尽托”、自理社会老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探索开展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培训,有效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社区便捷养老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优化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圈”。引导养老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将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提升助餐、助浴、助洁、心理情感支持等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家庭病床改革试点,切实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为失能半失能或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护理等服务。

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老年食堂。通过政府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困难半失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市场性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引导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适老化改造,提高家庭环境安全性、舒适度。

加快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聚焦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市场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从立法层面对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作出制度性安排,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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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在20%——30%之间),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全市基本养老服务格局初步形成,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发展社区便捷养老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优化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圈”。

3%的老年人选择在机构养老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随着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年人增多,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多而居住分散,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缺口较大。于是,呈现“9073”养老格局,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选择在机构养老。现实中,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养老,或子女担心被认为不孝顺而不愿让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

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我市的基本养老事业要注重城乡均衡,在资源分配上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强化摸排走访农村留守老人,逐步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居家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失能社会老人基本托养服务“需托尽托”、自理社会老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探索开展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培训,有效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社区便捷养老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养老服务圈”,优化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圈”。引导养老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将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提升助餐、助浴、助洁、心理情感支持等多元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家庭病床改革试点,切实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为失能半失能或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护理等服务。

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老年食堂。通过政府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困难半失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市场性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引导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适老化改造,提高家庭环境安全性、舒适度。

加快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聚焦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市场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从立法层面对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作出制度性安排,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