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沈雨洁)近日,驾驶员王某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将自己的摩托车号牌卸下,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13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巡逻至悦城路公交站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民警随即喊话让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王,他所驾驶的摩托车申领了机动车号牌,而王某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就将该车的号牌卸下。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规定,对王某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行车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