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市民罗某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新溉大道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其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8月13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据该摩托车驾驶员罗某交代,其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在网上购买了一辆无牌摩托车,认为自己上班的路程来回只有几公里,车辆不上牌也不担心被查,便抱着侥幸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没有想到,刚买回来还没几天,罗某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罗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十一款规定,对罗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