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家公司被骗1300余万元,开州区法检公协力追回1299万元

时间: 2024-08-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705

公司刚注册好网络域名,第二天便有人愿意高价收购,只等花点小钱“规范”域名注册,便可转卖实现收益翻倍。就是如此“好事”,让重庆及周边地区43家中小企业落入骗局,损失上千万元资金。

43家企业是如何一步步陷入骗局的?又该如何维权?今年6月,开州区检察院正式办结该案,揭开骗子以高价收购域名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真面目。

“你们这个行业发展前景很好,但不进驻互联网就难有知名度,影响公司发展。”从2010年开始,梁某等人以公司为掩护,通过互联网寻找中小企业主,向其推销互联网域名注册、网站建设等业务。“一个域名10年只需要3200元,很多企业主都愿意尝试。”利用企业发展网络业务的需要,梁某等人锁定了一批购买域名、网站和网络平台服务的“优质客户”,骗局此时拉开了序幕。

“你的域名在行业有垄断地位,我们愿高价收购。”不久后,梁某的同伙便冒充第三方给客户打去电话,表示希望用数十万元的价格收购其域名或网站。随后,他们又以交易安全需要认证为由拒绝购买,并诱导客户前往梁某等人处办理认证业务,所需费用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然而,客户办理认证后,却没人来收购域名和网站。2020年8月,部分客户选择了报警求助。同月,梁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卖产品虽有夸大成分,但这是销售行为,并不是诈骗。”面对办案检察官陈莹讯问,梁某坚称自己并非故意诈骗客户,该案应按民商事案件办理。

主犯梁某拒不认罪,让案件的办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审阅案卷资料时,陈莹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都提到“话术”“国家六部委”。经查,梁某等人专门设计了诱导“话术”及诈骗剧本,分别扮演“互联网公司”“买家”等角色对受害人实施诱骗,而所谓的“国家六部委”认证,只是梁某等人冒充国家部委名义向客户发送的虚假宣传信息,实际上并不会得到国家出具的认证。

“区分诈骗和民事欺诈的关键,在于被告人是否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陈莹发现,种种证据表明梁某等人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夸大宣传,而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随后,办案组梳理出引导侦查意见36条,两次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经过一年的努力,办案组梳理出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构架、人员成分,最终准确认定涉案企业为43家,诈骗金额为1390余万元。

2022年5月,开州区检察院将梁某等人诉至区法院。2023年12月,开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梁某等12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梁某等12名被告人退赔受害人损失。梁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4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部分受害人向开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监督,希望执检部门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家属转移资产,出现判决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不能执行到位的情况。

“受害人均为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人数多、金额大,要尽快妥善办理。”经综合评估,开州区检察院立即决定将刑事涉财产判项的执行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对该案查封、扣押、冻结资产提前介入。

“梁某公司利用合法公司的外壳,从事诈骗行为,所有收益均为诈骗行为所得,应当作为赃款退赔。”刑事执行检察官何道勇随即开展调查核实,监督冻结梁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229万元。最终法院采纳了开州区检察院的意见,将该笔款项全部认定为赃款退赔给受害人。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驻所检察室与罪犯开展谈心谈话,引导部分罪犯退赔40余万元。

6月18日上午,法检公联合召开集中退赔大会,43名涉案受害人收到退赔款1299万元。“没想到判决之后这么快就把钱追回来了,我们企业有了资金,恢复生产经营有盼头了。”时隔多年,面对失而复得的钱款,受害人张先生感激地说道。

“以‘检’之力,护‘企’前行。我院将持续在依法精准打击涉企犯罪、全流程监督涉企刑事案件中,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表示。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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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公司被骗1300余万元,开州区法检公协力追回1299万元

公司刚注册好网络域名,第二天便有人愿意高价收购,只等花点小钱“规范”域名注册,便可转卖实现收益翻倍。就是如此“好事”,让重庆及周边地区43家中小企业落入骗局,损失上千万元资金。

43家企业是如何一步步陷入骗局的?又该如何维权?今年6月,开州区检察院正式办结该案,揭开骗子以高价收购域名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真面目。

“你们这个行业发展前景很好,但不进驻互联网就难有知名度,影响公司发展。”从2010年开始,梁某等人以公司为掩护,通过互联网寻找中小企业主,向其推销互联网域名注册、网站建设等业务。“一个域名10年只需要3200元,很多企业主都愿意尝试。”利用企业发展网络业务的需要,梁某等人锁定了一批购买域名、网站和网络平台服务的“优质客户”,骗局此时拉开了序幕。

“你的域名在行业有垄断地位,我们愿高价收购。”不久后,梁某的同伙便冒充第三方给客户打去电话,表示希望用数十万元的价格收购其域名或网站。随后,他们又以交易安全需要认证为由拒绝购买,并诱导客户前往梁某等人处办理认证业务,所需费用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然而,客户办理认证后,却没人来收购域名和网站。2020年8月,部分客户选择了报警求助。同月,梁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卖产品虽有夸大成分,但这是销售行为,并不是诈骗。”面对办案检察官陈莹讯问,梁某坚称自己并非故意诈骗客户,该案应按民商事案件办理。

主犯梁某拒不认罪,让案件的办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审阅案卷资料时,陈莹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都提到“话术”“国家六部委”。经查,梁某等人专门设计了诱导“话术”及诈骗剧本,分别扮演“互联网公司”“买家”等角色对受害人实施诱骗,而所谓的“国家六部委”认证,只是梁某等人冒充国家部委名义向客户发送的虚假宣传信息,实际上并不会得到国家出具的认证。

“区分诈骗和民事欺诈的关键,在于被告人是否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陈莹发现,种种证据表明梁某等人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夸大宣传,而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随后,办案组梳理出引导侦查意见36条,两次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经过一年的努力,办案组梳理出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构架、人员成分,最终准确认定涉案企业为43家,诈骗金额为1390余万元。

2022年5月,开州区检察院将梁某等人诉至区法院。2023年12月,开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梁某等12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梁某等12名被告人退赔受害人损失。梁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4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部分受害人向开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监督,希望执检部门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家属转移资产,出现判决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不能执行到位的情况。

“受害人均为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人数多、金额大,要尽快妥善办理。”经综合评估,开州区检察院立即决定将刑事涉财产判项的执行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对该案查封、扣押、冻结资产提前介入。

“梁某公司利用合法公司的外壳,从事诈骗行为,所有收益均为诈骗行为所得,应当作为赃款退赔。”刑事执行检察官何道勇随即开展调查核实,监督冻结梁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229万元。最终法院采纳了开州区检察院的意见,将该笔款项全部认定为赃款退赔给受害人。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驻所检察室与罪犯开展谈心谈话,引导部分罪犯退赔40余万元。

6月18日上午,法检公联合召开集中退赔大会,43名涉案受害人收到退赔款1299万元。“没想到判决之后这么快就把钱追回来了,我们企业有了资金,恢复生产经营有盼头了。”时隔多年,面对失而复得的钱款,受害人张先生感激地说道。

“以‘检’之力,护‘企’前行。我院将持续在依法精准打击涉企犯罪、全流程监督涉企刑事案件中,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表示。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