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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瑞)安全带=生命带,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不管坐前排还是后排,安全带对人体的保护作用,都绝对不容低估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关键时候会发挥大作用。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调查研究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8月24日7时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C****的小型轿车由长龙镇沿省道205往高安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垫江县省道205线6公里100米超车时,与对向范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渝AA****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范某某及渝DC****号小型轿车乘坐人全某某、黄某四人轻微受伤,两车受损。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负全部责任。经民警调查,因车速不快,此次事故撞击力不大,车辆并未严重受损,但乘坐在渝DC****号小型轿车后排的乘客全某某、黄某两人均未系安全带,导致两人都受伤。 垫江交巡警提醒: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个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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