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24-08-3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10417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市委的职能部门,包括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内设18个职能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198.84万元,支出总计719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3.59万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6.53万元,下降1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2.03万元,占99.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3万元,占0.0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4.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93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26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571.91万元,占51.50%;项目支出3363.78万元,占48.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33万元,下降7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结转项目并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73.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95.92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11万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9.97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1.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88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93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04万元,下降9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结转项目并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其他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2.44万元,占86.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79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涉案财物管理管理中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减少734万元。

(2)教育支出6.57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5.88万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6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17.67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295.50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9万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住房补贴7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74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40万元,下降2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气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9万元,增长65.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次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严控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18.78万元,主要用于更换一般公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8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报废一辆,需更换。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洗车费、年审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车辆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督察督导工作专班增加,到区县人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74.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调减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9万元,增长24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元,车均购置费18.78万元,车均维护费4.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2万元,增长104.5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为疫情影响,部分培训工作没有开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气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40万元,下降2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涉案财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一个一级项目、三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363.78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8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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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市委的职能部门,包括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内设18个职能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198.84万元,支出总计719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3.59万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6.53万元,下降1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2.03万元,占99.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3万元,占0.0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4.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93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26万元,下降10.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571.91万元,占51.50%;项目支出3363.78万元,占48.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33万元,下降7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结转项目并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73.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95.92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11万元,下降18.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9.97万元,下降13.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51.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88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93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6.04万元,下降9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结转项目并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其他费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2.44万元,占86.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79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涉案财物管理管理中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减少734万元。

(2)教育支出6.57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5.88万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6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17.67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295.50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9万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住房补贴70.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74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政策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2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40万元,下降2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气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09万元,增长65.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次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严控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18.78万元,主要用于更换一般公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8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务用车报废一辆,需更换。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油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洗车费、年审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车辆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督察督导工作专班增加,到区县人次增加。

公务接待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74.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调减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9万元,增长24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及其他省市政法单位来渝督导督查及考察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元,车均购置费18.78万元,车均维护费4.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2万元,增长104.5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为疫情影响,部分培训工作没有开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气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40万元,下降2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办公用品、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涉案财物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一个一级项目、三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363.78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86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