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石柱法院执行干警帮我追回多年的欠款。” 近日,当事人朱某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石柱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 据悉,原告朱某与赵某原系朋友关系。2017年至2018年赵某向朱某共借款30万元,赵某先后偿还了20万元,尚欠借款10万元。2021年4月30日,赵某去世,朱某遂将赵某的继承人陈某云、赵某1、赵某2起诉至石柱法院,后经法院判决,上述继承人在继承赵某遗产范围内,向朱某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未履行,朱某向石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赵某生前在石柱县某乡镇有一处房产,执行干警立即进行查封。考虑到该房屋地处乡镇,难以变价且处置时间较长,执行干警转变执行思路,通知继承人陈某云、赵某1、赵某2到法院接受执行调查。3人称对法院判决不服,认为并非借款合同纠纷而是合伙纠纷,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最终认可判决结果,并主动将尚欠的10万元借款及利息全部偿还给朱某,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19天。 据了解,石柱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徐平 通讯员 冉亚军 秦亚 李雨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