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难题

时间: 2024-09-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34

□ 田 成 何承超

非法集资类犯罪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已成为经济犯罪中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该类案件犯罪手段日新月异,涉案金额不断增多,涉及人数众多,且呈现出定性难、打击难、追赃难等特点,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类案件基本现状分析

非法集资类犯罪挽损比例偏低,所骗资金除少部分用来支付员工费用外,绝大部分资金都被隐匿、转移和挥霍。相对偏低的挽损比例严重影响了案件侦办的整体效果,降低了受害群众对追赃挽损的期待,社会危害性很大。由于涉案资金通常都被挥霍、转移、隐匿,追损返回率低,导致受害群众损失严重,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也间接增加了相关部门维稳工作的压力。具体表现为追赃挽损专业性强,跨部门协作难,有畏难情绪,不愿意下苦功夫,行动上部署不及时,推进力度缓慢;随着对追赃挽损工作的重视、机制的建立和追赃挽损意识增强,过去那种只把追赃挽损工作视作“附带”或“额外”义务,采取“能追就追,追不了就不追”的应付态度已经彻底改变,但在部门协作中力度仍有待加强。

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追赃难题

打造法律化、技术化、专业化经侦队伍,注重对司法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及专业水平的培养,是提升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效能的关键举措。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选拔。建立经侦人才选拔工作机制,每年从招录人员中挑选金融、财会、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充实分配到司法队伍。采取“经侦岗位轮训”机制,每年从基层单位抽调年轻业务骨干到经侦部门轮岗锻炼,不断为经侦部门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由法检等相关单位把经侦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办案流程、专业知识等内容编辑成教学手册,开展“手册化”“模板化”学习和教育,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以基层社会治理为依托,组建社区管理团队,形成由辖区网格员、楼栋长、物业人员等基层信息员和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队伍,建立对接工作机制,下移防控关口,开展防范宣传、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等工作,将日常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给社区工作人员,经初期研判梳理后,将有价值线索统一报至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派出所定期组织警力,采取“人力+科技”的方法,对容易藏匿非法集资的写字楼宇、综合商业体等部位开展“清网梳格”“扫楼清街”行动,将潜在风险提前“排雷”,进一步挤压非法集资犯罪空间。搭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整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信息资源,创建区县级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辖区企业开展适时监测和风险评估,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大数据实时监测和资源共享,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 巴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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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难题

□ 田 成 何承超

非法集资类犯罪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已成为经济犯罪中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该类案件犯罪手段日新月异,涉案金额不断增多,涉及人数众多,且呈现出定性难、打击难、追赃难等特点,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类案件基本现状分析

非法集资类犯罪挽损比例偏低,所骗资金除少部分用来支付员工费用外,绝大部分资金都被隐匿、转移和挥霍。相对偏低的挽损比例严重影响了案件侦办的整体效果,降低了受害群众对追赃挽损的期待,社会危害性很大。由于涉案资金通常都被挥霍、转移、隐匿,追损返回率低,导致受害群众损失严重,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也间接增加了相关部门维稳工作的压力。具体表现为追赃挽损专业性强,跨部门协作难,有畏难情绪,不愿意下苦功夫,行动上部署不及时,推进力度缓慢;随着对追赃挽损工作的重视、机制的建立和追赃挽损意识增强,过去那种只把追赃挽损工作视作“附带”或“额外”义务,采取“能追就追,追不了就不追”的应付态度已经彻底改变,但在部门协作中力度仍有待加强。

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追赃难题

打造法律化、技术化、专业化经侦队伍,注重对司法工作人员个人素质及专业水平的培养,是提升非法集资类案件追赃挽损工作效能的关键举措。一是加强专业人才选拔。建立经侦人才选拔工作机制,每年从招录人员中挑选金融、财会、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充实分配到司法队伍。采取“经侦岗位轮训”机制,每年从基层单位抽调年轻业务骨干到经侦部门轮岗锻炼,不断为经侦部门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由法检等相关单位把经侦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办案流程、专业知识等内容编辑成教学手册,开展“手册化”“模板化”学习和教育,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以基层社会治理为依托,组建社区管理团队,形成由辖区网格员、楼栋长、物业人员等基层信息员和党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队伍,建立对接工作机制,下移防控关口,开展防范宣传、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等工作,将日常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给社区工作人员,经初期研判梳理后,将有价值线索统一报至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派出所定期组织警力,采取“人力+科技”的方法,对容易藏匿非法集资的写字楼宇、综合商业体等部位开展“清网梳格”“扫楼清街”行动,将潜在风险提前“排雷”,进一步挤压非法集资犯罪空间。搭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整合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信息资源,创建区县级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辖区企业开展适时监测和风险评估,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大数据实时监测和资源共享,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 巴南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