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文身店监管

时间: 2024-09-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27

“我们对员工也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标语,并对前来咨询的未成年人进行劝退……”近日,万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辖区未成年人文身情况进行回访,某文身店的店主如是说道。

从“来者不拒”到“身份登记”,文身店向辖区内未成年人关上大门。如此规范化营业,让未成年人远离青春“刺痛”,是两级检察院携手护“未”的努力。

2023年4月3日,万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一名相关人员小浩(化名)为未成年人,且右手手臂有大面积文身。承办检察官迅速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

该部门从小浩处了解到,他因好奇心驱使,分别于2023年1月、2月先后在辖区两家文身店进行文身。文身时小浩只有15岁,但文身店并没有询问他的年龄、查看他的身份证件,更无任何提示和劝退。

2023年5月10日,万州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二分院)汇报了相关情况。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进一步询问、走访和摸排,确认两家文身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涉案文身店在未准确核实未成年人年龄的情况下,基于商业利益为小浩文身,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规定,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10月,二分院联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涉案文身店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限期整改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涉案被告当庭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和诉讼请求。

另一边,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为消除小浩的“刺痛”而努力。

“小浩文身时只有15岁,未能正确认识文身对其身体及人格利益造成的损害和影响,涉案商家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小浩文身清洗费用、身体及精神受到的伤害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我们建议小浩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检察官表示。

考虑到小浩诉讼能力有限,万州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并联合二分院对小浩的文身面积进行测量和确定,并向皮肤科医生了解文身清洗条件、价格等。

2024年5月20日,万州区检察院正式向万州区法院对小浩与两家文身店身体权纠纷案提出支持起诉。6月4日,庭前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小浩分别获赔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12500元。

赔偿到位后,小浩立即去医院做了第一次文身清洗,“刺痛”的痕迹正在逐步淡去。

与此同时,万州区检察院将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对辖区文身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执照、证件情况和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未取得相关执照和许可的问题,进行了警告、通报批评,同时,监督文身店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文身”标识。对整改期限内仍未取得相关执照、许可的文身店,万州区检察院建议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近日,检察官通过对文身店回访发现,店家已在营业范围“文身服务”后标明“未成年人禁止文身”“不面向未成年人”字样,并按照要求做好消费者年龄核实登记。

“接下来,万州区检察院还将联合辖区各职能单位,对涉及未成年人文身投诉举报线索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密织‘防护网’,守护未成年人的青春远离‘刺痛’困扰。”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小林表示。

  通讯员 罗春花 谭 卉

  记者 罗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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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文身店监管

“我们对员工也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了‘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标语,并对前来咨询的未成年人进行劝退……”近日,万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辖区未成年人文身情况进行回访,某文身店的店主如是说道。

从“来者不拒”到“身份登记”,文身店向辖区内未成年人关上大门。如此规范化营业,让未成年人远离青春“刺痛”,是两级检察院携手护“未”的努力。

2023年4月3日,万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一名相关人员小浩(化名)为未成年人,且右手手臂有大面积文身。承办检察官迅速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

该部门从小浩处了解到,他因好奇心驱使,分别于2023年1月、2月先后在辖区两家文身店进行文身。文身时小浩只有15岁,但文身店并没有询问他的年龄、查看他的身份证件,更无任何提示和劝退。

2023年5月10日,万州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二分院)汇报了相关情况。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进一步询问、走访和摸排,确认两家文身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涉案文身店在未准确核实未成年人年龄的情况下,基于商业利益为小浩文身,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规定,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10月,二分院联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涉案文身店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限期整改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涉案被告当庭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和诉讼请求。

另一边,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为消除小浩的“刺痛”而努力。

“小浩文身时只有15岁,未能正确认识文身对其身体及人格利益造成的损害和影响,涉案商家具有一定过错,应对小浩文身清洗费用、身体及精神受到的伤害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我们建议小浩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检察官表示。

考虑到小浩诉讼能力有限,万州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并联合二分院对小浩的文身面积进行测量和确定,并向皮肤科医生了解文身清洗条件、价格等。

2024年5月20日,万州区检察院正式向万州区法院对小浩与两家文身店身体权纠纷案提出支持起诉。6月4日,庭前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小浩分别获赔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12500元。

赔偿到位后,小浩立即去医院做了第一次文身清洗,“刺痛”的痕迹正在逐步淡去。

与此同时,万州区检察院将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对辖区文身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执照、证件情况和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未取得相关执照和许可的问题,进行了警告、通报批评,同时,监督文身店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文身”标识。对整改期限内仍未取得相关执照、许可的文身店,万州区检察院建议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近日,检察官通过对文身店回访发现,店家已在营业范围“文身服务”后标明“未成年人禁止文身”“不面向未成年人”字样,并按照要求做好消费者年龄核实登记。

“接下来,万州区检察院还将联合辖区各职能单位,对涉及未成年人文身投诉举报线索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密织‘防护网’,守护未成年人的青春远离‘刺痛’困扰。”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小林表示。

  通讯员 罗春花 谭 卉

  记者 罗 翠